否認處理柯文哲「政治性財務」 李文宗聲請傳喚黃珊珊作證
臺北地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收賄、侵佔政治獻金等案,今提解在押的柯辦前主任李文宗行準備程序,李否認犯罪,聲請傳喚民衆黨立委黃珊珊等5人作證,檢察官聲請傳喚柯文哲3人作證,合議庭評議後決定,李還押臺北看守所。
檢察官指控李文宗與柯文哲共犯違背職務收賄、侵佔、背信罪,對李各求刑10年、5年、2年4月,不過,關於偵查卷證內檢方就他在民衆黨組織圖內的角色所舉證,李文宗說,他不曉得有這份組織圖。
李文宗的律師唐於智表示,檢方起訴多爲推論, 包括李文宗代柯文哲面試臺北市政府前都發局長黃景茂、柯收獻金後指示「橘子」許芷瑜轉交李、210萬政治獻金爲賄款,且,木可公司小物販售時,未見「捐贈」、「鬥內」、「缺糧」、「募款」字眼,否認起訴事實有證據能力。
另名律師李傳侯說,檢方認定李文宗處理柯有關「政治性財務」,包含競選總部、民衆黨黨部、木可公關公司、協會與基金會的錢,因此要傳喚證人就財務加以定性。
律師聲請傳喚黃珊珊、民衆黨秘書長長周榆修、前黨秘書長張哲揚、黨財務長樑秀菊以及木可公關公司員工李婉萱5人;公訴檢察官聲請傳柯文哲、前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作證。
檢方指控,柯文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佔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以商業行爲包裝侵佔犯行。
柯先與木可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再由木可與柯文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李文宗則指示李文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將政治獻金挪供柯文哲私用。
檢方還指控柯文哲等利用木可侵佔政治獻金4510萬5754元,指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均明知募款小物爲政治獻金,卻利用民衆爲支持柯文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侵佔政治獻金4133萬 5588元。
此外,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是柯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的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卻由木可帳戶收受演唱盈餘77萬166元,將政治獻金侵佔入己,3人另以木可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衆黨的政治獻金300萬元,由李文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