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政治獻金侵佔案 黃珊珊明「第2度」出庭作證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貪污、侵佔、背信等案,明天上午傳喚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前木可公關公司員工吳敏瑄、採風公司負責人孫丁君作證調查柯公益侵佔犯行,黃珊珊本案已第2度作證,預料證詞對柯友善。
合議庭也傳喚柯文哲、柯辦前主任李文宗出庭,2人的律師預計各詰問黃珊珊1小時,前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捨棄詰問權,但表示也會出庭。
黃珊珊今年8月7日爲柯文哲涉收賄、圖利罪作證,當時她說「沒有必要把公務員都當成貪官污吏,圖利案到今天還在討論法源的問題,憑什麼收押柯文哲12個月?」,她還說「身爲法律人對臺灣的司法真是蠻痛心的」,證詞對柯有利。
依檢方起訴,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涉共同侵佔政治獻金及民衆黨政治獻金6234萬6790 元;其中,柯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侵佔1724 萬1036元,另利用木可侵佔政治獻金4510萬5754元。
檢方指控,柯涉與木可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與柯競辦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由政治獻金匯付1500萬元給木可供柯私用;柯以支付木可員工薪水名義由政治獻金匯款124萬1036元予木可侵佔政治獻金。
檢方指控,柯文哲又爲投資年代集團創辦人邱復生的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給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佔政治獻金。
檢方認爲,柯文哲、李文宗、李文娟明知募款小物目的是爲謀求民衆支持柯選總統,卻以木可網路商店「木可好店」募款,並透由臉書、IG、民衆黨官方網站,透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的帳戶,另收受採風公司所捐政治獻金300萬元,由李文娟以木可名義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圖/報系資料照片
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前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