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甲知名蛋糕店內賊害老闆悲憤輕生亡 二審改判西點師傅要坐牢

▲朝姓西點師傅長年偷蛋糕店原物料上網賣,遭判刑1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臺中報導

皇家蛋糕在臺中逢甲路商圈經營30餘年,招牌芋頭蛋糕頗受顧客好評,2024年5月遭離職員工爆料店家違反勞基法、環境髒亂有食安問題,而後店家便突然傳出歇業。日前判決書出爐,因店內朝姓西點師傅利用職便,5年來偷取公司原物料放蝦皮賣,牟利208萬餘元。施姓老闆發現後,朝男雖承諾會還錢,卻只給了公司50萬就沒再還錢,直接到警局自首換減刑,施姓老闆悲憤之餘輕生過世。全案經審理,一審依朝男犯業務侵佔罪,處1年徒刑,緩刑5年。檢方上訴,二審法官撤銷緩刑。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朝男在皇家公司擔任西點師傅,負責原物料採購及管理等工作,因他缺錢花用,竟從2019年3月間某日起至2024年1月29日止,將他保管的巧克力、安佳奶油、披薩絲、芝士粉、糖等數量不詳的物品佔爲己有,並放上蝦皮賣,共不法獲利208萬3035元,朝男犯行曝光後,於2024年3月2日前往警局自首。

臺北地院審理,審酌朝男犯行被施姓老闆發現後,先還了50萬給皇家公司,之後就沒有再依約償還餘款,以及朝男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目前從事物流,月收入約爲5萬元,需扶養父母等一切情狀,依他犯業務侵佔罪,處1年徒刑。

另外,法官認爲朝男因一時失慮犯案,但犯後坦承犯行,並有意願調解,然因老闆已在2024年6月11日死亡,導致無法調解成功,不過經過偵審程序和罪刑之宣告,朝男應知所警惕,無再犯之虞,給予朝男緩刑,並接受法治教育課程2場次。

檢方上訴到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爲,朝男爲長達近5年「計劃性、持續性、長期性之犯罪」,並非原審所說「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且朝男簽下切結書,坦承盜賣公司的食品原物料謀取暴利,「於2024年1月23日老闆查獲並坦承上述不法的行爲,共計350萬元,願於1月底償付50萬元,其餘依次償還」,至今只還了50萬,並向警方自首取得減刑,施姓老闆悲憤之餘輕生,留下遺書表示「朝○○…你們贏了!孤立無助,很累!很絕望,歹人逍遙法外,受害者卻徬徨無助日日煎熬,愚蠢的錯誤信任託付卻還來今日之境地,很是不甘,…顧念舊情一時心軟沒有立即報警處理,造成今日之遺憾境地,嘆、恨、怨,徒呼奈何」。

二審法官指出,原審以朝男有意調解,但因施姓老闆身亡而無法調解,作爲緩刑理由,但朝男並未在皇家公司於今年廢止登記前還錢,僅提出一紙還款計劃書。另外,施姓老闆的繼承人也都拋棄繼承,施男子女到庭表示,朝男長達5年盜賣原物料、掏空公司,絕非一時失慮,就算朝男要和解,朝賠的款項他一毛都不會拿,他失去父親,沒辦法接受朝男緩刑。法官經審酌裁量後,判定朝男所受有期徒刑1年之宣告,應確實入監執行,以發揮嚇阻犯罪、回覆社會對於法規範之信賴,撤銷對朝男的緩刑。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