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買兒少不雅片恐坐牢 二審拚和解輕判已賠26人

▲藝人黃子佼(中)涉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案,仍在高院二審審理,他持續與被害人和解。(資料照/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藝人黃子佼涉無故持有35位少女共2259個性影像檔案,一審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刑8月,上訴高院二審後,檢方再移送12位受害人共586個性影像檔併案審理,黃子佼的演藝事業全毀、更面臨坐牢危機,先前在二審期間已賠償21人和解,今(4日)開庭又與5人成立調解,據悉,累計賠償金額已約500萬元。

二審承審法官今排定第5度調解,黃子佼沒現身,交給3位律師代爲出庭,順利和5位到庭的被害人簽字和解。先前4次調解,各有5位被害人和黃子佼和解,還有1位被害人在開庭進行審前準備程序中,當庭同意和解。據悉,多位受害人獲賠20萬元,但黃子佼與律師及高院均沒證實。

黃子佼被控2014年2月12日註冊「創意私房」網路論壇會員,陸續從論壇付費下載兒少性影像,包括少女、女童裸露胸部、性器、接觸性器或性交等畫面,被拍攝的兒少當時年齡介於10歲到17歲,分別就讀國小、國中或高中,更附上截圖被標示「蘿莉」、「學生妹」、「國小女神」等註解當賣點,甚至公佈就讀學校年級、出生年月日、社羣資訊等。

▲黃子佼在一審不認罪,被依《兒少條例》判刑8月,面臨坐牢危機。(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本案源於黃子佼在2023年6月國內連串爆發的#Metoo事件中,被指多年前涉非禮少女,性侵案因證據不足或與女方和解,各獲不起訴及簽結,卻因檢警搜索住家意外查扣存放性影像的硬碟引爆更大風波,黃子佼的正面人設與演藝事業頓時全毀。

黃子佼在本件兒少條例案原獲檢方處分緩起訴、爲期2年,須支付公庫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他也PO文公開道歉「錯了就是錯」、「虛心認錯與反省,永不再犯」、「將來請用力監督,給我向前更新的機會」等語。

但輿論批評處分過輕、易誤導大衆以爲黃子佼買兒少性影像竟沒事,經高檢署發回臺北地檢署續查後起訴,黃子佼也改爲主張法條有免責但書、尋求無罪。檢方不滿黃子佼的態度,擴大過濾扣案硬碟補充舉證,從最初7位被害人共7支不雅片,增爲47人共48片,最後性影像檔暴增到逾2000個。

一審僅認定其中35位受害人共2259個檔案,其餘12位被害人未到案無從查證是否未成年,但法官在判決中打臉黃子佼「買片紓壓、隨機選購,非專挑未成年、也非每次都看完」等辯解,批他年過半百、長期從事演藝工作,有足夠閱歷分辨是否下載兒少性影像,「有沒有看完,不是重點」。

一審指黃子佼辯詞反覆,付費下載促使兒少性影像供需關係繼續存在,提高兒少成爲性剝削對象的危險性,犯行毫無情堪憫恕之處,又不認罪、難認有悔改之意,依《兒少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之性影像罪判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不宣告緩刑,一旦就此定讞,須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