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衆傳媒修訂對外投資管理制度 強化風險管控與審批流程

中訪網數據 分衆傳媒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分衆傳媒”)近日修訂了《對外投資管理制度》,進一步規範公司投資行爲,明確審批權限及風險管控要求。新制度於董事會審議通過後生效,適用於公司及旗下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所有對外投資活動。

根據修訂內容,分衆傳媒將對外投資分爲權益性投資、委託理財、與專業機構合作投資等類型,並細化審批標準。其中,交易涉及資產總額、淨利潤或成交金額等指標達到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淨資產或營業收入50%以上的項目,需提交股東會審議;10%以上且金額超標的項目由董事會決策,低於標準的由董事長或授權團隊審批。制度特別強調,購買或出售股權導致合併報表範圍變更時,需以標的公司財務指標爲計算依據。

爲防範風險,公司禁止利用信貸及募集資金直接進入股市、債市及期貨市場,並要求對重大投資項目實施專人跟蹤監控。同時,委派至被投企業的董事、監事需定期彙報經營狀況,確保資金安全。若出現被投企業破產、清算或嚴重偏離戰略等情形,公司可啓動投資收回或轉讓程序,處置權限與投資審批層級一致。

信息披露方面,分衆傳媒要求嚴格履行監管規定,及時公告董事會及股東會決議,並保存相關文件至少十年。此次修訂旨在優化資源配置,強化投資全流程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率與合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