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絲見面會黃牛票猖獗難開罰 文化部:評估修法可能
泰國偶像Ling、Orm兩人預計6月來臺舉辦劇迷見面會,網路上卻出現大量黃牛票。圖爲Orm(左)跟Ling超人氣CP檔。(圖/超奇娛樂)
泰國偶像Ling、Orm兩人預計6月來臺舉辦劇迷見面會,卻有大陸網站提前販售高價票,引發民衆不滿並向立委陳情。外界關心,這類見面會黃牛票是否能依《文創法》開罰。文化部長李遠迴應,粉絲見面會多爲商業活動,如拍照或互動,較難歸類爲藝文表演,應迴歸《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文化部長李遠7日赴立法院備詢。(黃世麒攝)
李遠於今(7)日赴立法院教文會說明預算案並備詢。針對此案,多名立委詢問,他表示,《文創法》的黃牛條款目前僅適用於「藝文表演票券」,文化部目前可接受個案檢舉,針對內容研判處理。
至於是否要爲此修法,李遠說,還需進一步審慎評估,即見面會若僅爲促銷性質、無明確表演內容,恐不符《文創法》的適用標準。
綠委認爲,見面會包含歌舞演出,且票價不低,有應重新檢討其歸屬,考慮納入《文創法》管理範圍。而影視演員參與的活動愈來愈多,其中不乏具表演性質,文化部應有權認定其性質,並與時俱進,檢討法規適用性。
李遠說,對於粉絲見面會納管與否,文化部將持續觀察發展,也不排除進一步討論修法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