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粉絲見面會黃牛票修文創法?文化部長李遠:審慎評估
文化部長李遠出席上午出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記者林伯東/攝影
粉絲見面會如果賣黃牛票,是否可依文創法的黃牛條款開罰?泰國偶像6月來臺舉辦劇迷見面會,大陸網站卻提前販售各種高額加價票券,民衆向立委陳情出現黃牛票,恐違反文創法擾亂市場秩序。
文化部長李遠今赴立院報告預算解凍案,多名立委詢問見面會黃牛票是否歸文創法管轄?李遠說,文創法的黃牛條款是針對「藝文表演票券」,粉絲見面會的黃牛票券應迴歸「社維法」處理。文化部目前可以接受個案檢舉處理,但是否要爲此修文創法,必須審慎評估。
李遠表示,見面會經常只是拍拍照,是廠商促銷、增加明星粉絲的商業行爲,並不屬於文創法管轄的範圍,而應該歸於社會秩序維護法。立委張雅琳質詢時表示,粉絲見面會往往都有歌舞表演,而且營收驚人,甚至一場見面會就高達7980元,希望能研議修正文創法納入見面會。
立委吳沛毅說,包括影視產業演員相關衍生的一些活動,也有一些是表演。這些到底屬不屬於文創法管轄的範圍,應該在文化部裁量認定的範圍內,法規雖然沒有規定,但可以在文化部的裁量權之內。她認爲影視演員粉絲見面會數量愈來愈多,文化部應該「跟上時代」,研議納入文創法。
李遠則表示,文創法黃牛條款的管轄範圍是藝文表演票券,要有音樂舞蹈等表演過程。但文化部可以接受個案的檢舉來做判斷,至於是否要爲粉絲見面會修文創法,他認爲還要審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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