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長期保證保單新方向…彭金隆親揭三大原則 強調去保證化並非去保障化
未來壽險業者推出保單會進行制度面的改革,對此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親自揭露三大改革原則。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保戶們要注意了,未來壽險業者推出保單會進行制度面的改革,對此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親自揭露三大改革原則,包括,第一,不會對舊保單溯及既往,亦即只有新保單纔會有該機制,並且在契約書上會載明;第二,會研究以5年或10年或其他一定期間作爲檢討費率的基準;第三,在非長期費率保證之下,保戶不會只被加費,也會有減費的空間。彭金隆也特別釐清:是「去長期保證化」,而不是「去長期保障化」!
他表示,這個制度改革是「進行式」,只會針對新保單,不會對舊的保險契約來作。但對未來的新商品,會朝新方向來鼓勵業者採取非保證費率的新制。他也列舉,不只利率,所有風險因子都有結構性改變,如死亡率,罹病率、費用率等,已不是精算可掌握,因此,建立可長可久的制度很重要。
該制度的推出,有助於改善業者動輒「停售保單」的現象。彭金隆指出,倘若費率都長期保證,沒有調整空間,若從個別消費者來看,雖然有一部分消費者得到保障:「但因爲風險太大卻無調整機制,而讓該險退出市場,也並非好事!」
目前的壽險、年金險、醫療險、傷害險等四大險種,都會納入「非長期保證」的費率改革機制,不過,醫療險及傷害險二種險種,倘若是一年期以上,先前已在保單契約上載明保證續保,但不保證費率一樣的話,就仍會調漲費率,保發中心正在研議調漲的方式。至於壽險及年金險,由於先前預定利率都是固定的,因此在不溯及既往之下,會從新保單開始採取「非保證費率」。
此機制被媒體視爲「保證風險的鎔斷機制」,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則說明,這算不上「鎔斷」,只是因爲壽險保單都是長年期的設計,隱含固定的預定利率的保證,利率環境的變動,和國內經濟狀況有關,已超出業者的設算情境,因此會去思考,有沒有可能在商品設計、保單條款上,是否有事先約定好的保費及保額調整機制,例如,當利率下降至某個水準時,已和當初預定的情境不同,就啓動調整,讓該商品能透過該機制可以讓公司的風險承擔有彈性。
彭金隆進而分析「非保證費率」制度的正當性指出,保險契約很長,保障時間很長,假設是經營風險無法控制又無足夠的資本,會缺乏可持續性,所以是「去長期保證化」,而不是「去長期保障化」。
彭金隆強調,除了利率,未來各種發生率也都有大有變數,像死亡率:「例如餘命現在80,誰知未來會到多少?」他接着說,罹病率這些都有變動:「倘若長期保證,會威脅『可持續性』,因此不宜一次保證20年30年的發生率。」
他也強調,去長期保證化並非鎔斷概念,而是「公平」概念,應可研究例如5年、10年可作爲檢視條件的調整,保戶的保費不見得調漲,而是調降,例如死亡率降低,是要減費的,利率變動對保戶而言,也不見得要漲價,甚至有降價可能。
至於醫療傷害險的一年期以下的傷害保險的訂價合理性作業指引目前進度,蔡火炎指出,過往在保費調幅上限沒有設定,因此由保發中心來研議規範及合理幅度,並未有具體時間表,會再多蒐集國外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