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玻、長興期貨 上調保證金

本次調高爲臺玻(1802)及長興(1717)經臺灣證券交易所19日公佈爲處置有價證券,臺玻處置期間爲8月20日至9月4日,長興處置期間爲8月20日至9月2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臺玻期貨(KUF)及長興期貨(QO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21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等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臺玻期貨(KUF)於9月4日,長興期貨(QOF)於9月2日,該契約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爲調整前之保證金。臺玻期貨、長興期貨原始保證金適用比例由13.5%調整至20%;維持保證金10.35%調整至15.53%;結算保證金由10.00%調整至15.00%。依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恢復日順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