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假MIT輸美洗產地 經部5月強制出口商籤原產地切結書

爲了防杜洗產地 ,經濟部署25日公告,出口商下月7日起,凡標示臺灣製造(MIT)貨品賣到美國當地,應籤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資料照)

爲了防中國商品藉道我國「洗產地」,政府對廠商祭出「籤切結書」政策。經濟部貿易署今(25日)公告,出口商自下月7日起,凡標示臺灣製造(MIT)貨品賣到美國當地,應籤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具結產地屬實。不檢附禁止出口,如果聲明書作假,也會被《貿易法》開罰最高300萬。

「洗產地」是指進口國外原料或產品來臺加工,未達「實質轉型」取得臺灣原產地證明書。要取得MIT原產地證明書,基本如果原料、生產完全在臺灣,自無問題。如果原料來自多國,僅在臺灣做加工,就得符合上述說的「實質轉型」認定,纔可以說拿證明書說是MIT。這必須以下三種要件符合一種,包括「稅則前6碼號列相異」、「附加價值率超過35%」、「重要製程」。

但立委日前關切,美國對中國製造(MIC)認定,是原料製造35%來自中國就算,我國卻是「附加價值」超過35%就算臺灣製造(MIT)。假設某出口貨品符合我35%定義,但其他部分卻有50%是中國,到美國可能仍會被認定是「洗產地」。

經濟部貿易署表示,美國對各國課徵對等關稅,造成各國間稅率差距,高稅率國家產品可能流向低稅率國家,透過更換產地標示、重新包裝或簡單加工等方式轉運美國。一旦這些產品透過我國轉運至美國,將影響我國國際信譽,及向美方爭取較優惠的關稅待遇。

因此爲防杜他國貨品藉由我國違規轉運,乃公告從今年5月7日起,出口人出口我國產製(MIT)貨品至美國,應籤具「輸美國貨品原產地聲明書」,具結產地屬實。如果不檢附,則禁止出口,檢附作假,則依《貿易法》處6萬到300萬罰鍰。

貿易署強調,要求自我切結,只是希望廠商出口前再檢視,畢竟貨品內外包裝打上MIT,就得真的是MIT。至於附加價值35%就可標產地臺灣,這個認定公式並沒有改變。

可即使籤原產地聲明書,出口到美國是否仍會認定是MIC?貿易署表示,不像歐洲有45%原產地認定公式,美國沒有附加價值認定標準,它們是採「個案認定」,依循過去判例習慣。

也就是MIT產品到美國,是否就一定被認定是MIT,需由美國海關個案去認定,每個貨品可能不同。但美國海關有預審制度,出口商可以申請,還是呼籲請業者出口前,應與美國客戶充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