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霸凌修法 王鴻薇揭「商調權」貓膩:讓公務員生不如死

勞發署北分署公務員遭前分署長謝宜容霸凌案曾引熱議。圖爲謝當時拍攝影片向同仁、社會大衆道歉。(圖/摘自YouTube)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推動修法,幫公務員爭取權益,她提到,原機關的「商調權」,根據《公務員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被霸凌的公務員若想要申請商調,有其他機關願意收留,只要頂頭上司不同意就走不了,如果霸凌者剛好就是上司,欲哭無淚,幾乎是逼死人,修法才能避免憾事重演。

王鴻薇27日發文提到,去年勞動部謝宜容霸凌致死案,對社會影響極大,公務員長年的問題更是急需解決,爲了及時將這些問題入法,去年12月27日她提案修法,要求將性騷、霸凌、酒駕等列入《公務員考績法》,在今年考試委員提名,自己也在質詢被提名人時,具體要求一定要修法、入法,在她提案後今年3月17日,也提案要求修正《公務員考績法》,與她的提案方向大抵一致,爲保障公務員,自己要先肯定考試院從善如流。

王鴻薇指出,然而,公務員面臨的問題,不只如此,追根究底這些公務員霸凌案,有一個很大的原因,讓他們生不如死,就是原機關的「商調權」,根據《公務員人員任用法施行細則》,被霸凌的公務員若想要申請商調,有其他機關願意收留,只要頂頭上司不同意就走不了,如果霸凌者剛好就是上司,欲哭無淚,幾乎是逼死人,行政院就發生過爲了調職跪地痛哭的案例,自己也具體要求應刪除同意權、規定時間限期完成商調。

王鴻薇強調,另一方面,她也具體向保訓會要求,公務員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範,不論是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臺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臺灣公務改革力量聯盟,這些公務員權益團體組織都支持的,也獲各界認同,目前只差勞動部沒有明確的意見,她也請考試院、保訓會一定要跟勞動部協溝通,儘可能一步到位,讓公務員全面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給公務員更多的保障。

王鴻薇表示,保障基層公務員不再讓憾事發生,今天修法確實做出了相當重要的一步,未來自己也會繼續支持相關修法,站在保障基層的第一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