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46次!金門3遊艇暗夜出海走私遭查緝 12船員被判刑
▲我國3艘遊艇和大陸船隻走私貨物,被逮個正着。(圖/記者林名揚翻攝,下同)
記者林名揚、郭玗潔/金門報導
金門地檢署接獲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總隊情資,有我國3艘船舶未經許可駛離金民地區禁(限)制水域而進入大陸地區海域,3艘船上共有12人,並與陸籍船舶並靠接駁貨物,經本署席時英檢察官指揮該總隊偵辦後,陸續執行搜索、扣押等偵查作爲,並向福建金門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於4月2日一審將12名船員依共同犯船舶未經許可航行至大陸地區罪,各處2至6月徒刑,扣案3艘遊艇均沒收。
據瞭解,涉案黃男等12人均知悉中華民國船舶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航行至大陸地區,仍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駕駛中華民國船舶航行至大陸地區,由許、謝、黃姓男子於去年11月14日21時29分許駕駛3遊艇,各搭載3名男子,將電子品產、保健食品及民生用品等貨物夾藏至3艘遊艇密艙內,自金門縣青嶼泊地陸軍E22據點出海,分別於同日22時19分、同日22時13分、同日22時19分航出禁限制水域,並抵達大陸地區福建省漳州市龍海區鎮海角3.79浬處海域,而未經許可航行至大陸地區。
接着由大陸地區楊姓男子駕駛附載大陸另3人的陸籍無名船並靠,將原載運的貨物,搬運至陸籍無名船。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第九海巡總隊之巡防艇接獲巡防區通報,以雷達鎖定上開3艘遊艇,並尾隨跟蹤航行,見其等與陸籍船隻有前揭並靠情事,遂到場處理,上開4艘船舶見巡防艇到場,即四散逃離現場,海巡人員於同日23時52分許,緝獲上開陸籍無名船,並扣得遊艇原載運的私運物品。
據查,扣押的3艘遊艇均設置有「密艙」空間規避海巡機關檢查,並供作未經許可航行至大陸地區等犯罪使用之工具,總計次數高達46次,足見3艘遊艇爲長期、頻繁供犯罪使用的工具,此外,船上12名船員也經金門地院審理,依共同犯船舶未經許可航行至大陸地區罪,各處2至6月徒刑,扣案3艘遊艇均沒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