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助力文物綻放新光彩

6月14日是2025年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今年的主題爲“讓文物煥發新活力 綻放新光彩”。圍繞這一主題,各地文物部門、文博單位同步推出7000餘項線上線下活動,通過精彩紛呈的展覽展示、宣傳普及、文化體驗等活動,講述文物故事,傳播文物價值,營造了保護文物、傳承文明的濃厚氛圍。

文物承載燦爛文明,傳承歷史文化,維繫民族精神,是中華民族的文化瑰寶。近年來,從《國家寶藏》《如果國寶會說話》等文博節目的熱播,到“考古盲盒”“文物雪糕”等文創產品的走紅,再到博物館成爲熱門“打卡地”,可以看到,全社會的文物保護意識正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重視文物、感知文物、親近文物。隨着文物保護狀況的持續改善和合理利用方式的多樣化,文物保護成果開始更多地惠及人民,使人們在享受美好文化生活的同時,更加深刻感受到中華文明的博大精深。

每年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日,都是對我國豐富文化和自然遺產的一次致敬,也是推動全社會共同參與保護傳承文化瑰寶、感受其魅力的重要契機。“讓文物煥發新活力 綻放新光彩”,既是文物保護的時代命題,也是對文博工作者的時代召喚。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已於今年3月1日起施行,新法的很多規定都與這一主題高度契合。

堅持保護第一,確保文物安全,是貫穿新法始終的核心理念。新法明確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等多個主體的文物保護責任,確保文物保護有法可依,文物安全責任到人;增加了“先調查、後建設”“先考古、後出讓”等文物保護管理制度,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的關係;賦予文物行政部門更大的執法權,加大文物違法行爲處罰力度……這些規定旨在通過立法保障,使文物得到切實有效的保護,同時進一步凝聚社會共識,激發全民參與文物保護的熱情。

在加大文物保護力度的同時,也要推動文物資源有效利用,向社會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文化產品與服務,這對於堅定歷史自信、文化自信,賡續中華文脈、建設文化強國具有深遠意義。新法對於不同類型的文物,規定了相應的合理利用要求。例如,強調文物保護單位應當儘可能向社會開放,合理確定開放時間和遊客承載量,積極爲遊客提供必要便利;加強對不可移動文物價值的挖掘闡釋,開展有針對性的宣傳講解;要求文物收藏單位通過借用、交換、在線展覽等方式,提高館藏文物利用效率,鼓勵開展文物展覽展示、宣傳教育和科學研究等活動;對於民間收藏文物,明確國家加強對民間收藏活動的指導、管理和服務。這些規定爲文物的合理利用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和規範,有利於更好發揮文物的多重作用。

新技術、新手段的廣泛應用,能夠顯著提升文物保護的科學化、信息化水平,讓文物煥發新生。例如,故宮博物院近年來推出的“數字故宮”項目,通過數字化手段,將故宮的古建築、文物等資源進行全方位展示,讓觀衆足不出戶就能領略故宮的壯美和文物的精美,這種數字賦能讓故宮有了更多的“打開方式”。類似的還有數字敦煌等。這些創新舉措,不僅讓文物“活”起來,提升了文物的展示效果,也讓文物“潮”起來,增強了公衆的文化體驗,進一步激發了公衆的文化自信,有效助力古老的文物煥發新光彩。新法明確鼓勵開展文物保護的科學研究,推廣先進適用的文物保護技術,鼓勵開展文物保護數字化工作,推進文物資源數字化採集和展示利用,加大考古、修繕、修復等文物保護專業人才培養力度,爲推動文物有效利用和專業人才培養提供了法律支持。

吉光片羽,一眼千年;青銅不語,律令有聲。新修訂的文物保護法以法治方式最大限度凝聚文物事業發展共識、鞏固改革成果,爲推動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夯實法治基礎,彰顯了維護中華文明根基的法治力量和時代責任。讓我們以今年的文化和自然遺產日爲契機,深入推動文物保護法落地實施,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守護中華文明瑰寶,讓那些歷經時光洗禮、承載中華民族記憶的文物煥發新活力、綻放新光彩,更好滿足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嚮往,爲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貢獻新的更大力量。

轉自《法治日報》

(作者系中國文物信息諮詢中心(國家文物局數據中心)研究館員)

(文章來源於“文化遺產”,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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