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受限、爭議點未釐清 環團籲環評落實公民參與

立委陳昭姿今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辦「環評實務問題與制度改革公聽會」。(監督施政聯盟提供/蔡佩珈臺北傳真)

環評總體檢將在今年底前完成,多個環團今日在立法院舉辦公聽會點出,公民發言受限,環評審查會議經常沒有釐清開發案的爭議點,主席亦未要求開發單位處理公民提問,批評大開環評倒車,呼籲環境部提出改革,例如修法增訂公民參與條款、提供足夠發言時間等,落實公民參與。

立委陳昭姿今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辦「環評實務問題與制度改革公聽會」。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她過去參加數百場環保署的環評會議,當公民提出問題和質疑,主席會要求開發單位回答提問並釐清爭議,例如馬頭山富駿案審查,透過公民提問,揭發地下水偵測管沒有開篩,才得以釐清開發單位在環說書中稱沒有地下水是作假。

她指出,2019年張子敬擔任環保署長後,環評審查方式就大大轉彎,開發單位不必回答民衆提問,迄今皆然,無疑是大開環評倒車,質疑爲何環境部要求環評主席不必處理公民提問,這樣如何釐清環評書造假及爭議問題?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研究員林政翰建議,應修法保障民衆實質參與權,增訂「公民參與條款」、提供足夠發言時間、環評前舉辦公聽會釐清爭議,並建立觀察員制度,加強對程序公平的監督。

他也提到,開發單位舉辦的地方說明會通常只通知里長或公所,沒有真正告知受影響人,根本只是走過場,導致多數居民不知情,加深對開發案的不信任,主張明確界定利害關係人範圍,由開發單位與地方政府負起告知責任。

苗栗縣環境保護協會理事長陳祺忠認爲,環評程序也應該更容易讓利害關係人和民衆參與,例如遠端會議系統建置在各地環保局及鄉鎮市公所,開發單位應該確實回答民衆問題,若擔心民衆參與導致環評程序曠日廢時,則應該進行聽證程序。

此外,林政翰表示,許多開發案例如南投民間焚化爐、彰化芳苑火葬場,是地方政府主導開發,同時又擔任審查單位,形成球員兼裁判的問題,呼籲地方政府主導的開發案,應改由中央機關進行審查,確保審查公正性與社會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