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錢變判刑!停紅燈超越停止線 駕駛見警「恣意倒車」慘了

有駕駛因停紅燈「超越停止線」,見警攔查還倒車,造成員警受傷與警車受損,最終被判有期徒刑6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去年4月間有2名臺南員警於西區民生路1段與新美街路口,發現有輛車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便上前攔查並要制單開罰,不料,車上駕駛竟不顧2員警還在左側門邊,開始倒車要落跑,過程中還造成2員警受傷,且警車也被擦撞受損;臺南地院法審理時,駕駛坦承不諱,且自白與事實相符,最終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記載,一名駕駛阿強(化名)於去年4月間深夜11時許開車行經臺南市中西區民生路1段與新美街路口時,因停等紅燈時超越停止線,遭到2名巡邏員警發現,並上前攔查,不料,阿強勁趁着員警在制單期間,直接倒車,也不顧還站在左側門邊的2員警,試圖要落跑。

2員警便立刻抓住阿強車輛的車門與左後照鏡要阻止,但阿強仍繼續倒車要迫使2員警退開,阿強再開車沿着民生路一段逃離現場;這起事件也造成2警受傷,以及公務警車受損。

臺南地院審理時,阿強坦承不諱,法官認爲阿強自白與事實相符,考量阿強過去有毒品前科,目前在緩刑期間,不過事後已於2員警調解成立,最終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阿強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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