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放災後慰助金無戶籍也能領 村長認定隔天就匯款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釀災,政院7日起啓動發放災後慰助金及一站式服務平臺,政委陳金德說首日受理近千件。(王志偉攝)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釀災,行政院今起啓動發放災後慰助金及一站式服務平臺,每戶可領取35萬元,首日受理近千件,有關沒有戶籍但有居住事實,政委陳金德表示,經村長認定,房東與房客都能領到相同慰助金,確認匯款帳號後隔天就匯款,保障災民權益。
「一站式服務平臺」今起在光復鄉中華電信服務中心開設,涌入大批鄉親排隊申請,由行政院派駐人員協助填寫表單、辦理身分確認。慰助金以匯款方式發放,不提供現金,如身分證或存摺遺失,也可現場辦理補發及資料確認,現場服務到12日,只要具資格的加護都領得到,不會因爲到12日前未申請就沒有慰助金。
陳金德下午與部會派駐人員說明受理情形,首日共受理申請案983件,針對部分災民戶籍未設在光復鄉的問題,陳指出,可能民衆在這邊有店面,當水災來的時候,不管是生財工具或是設備都損失慘重,且自己也在清疏,這部分只要村長認定他有居住的事實,且店面也淹水,都會從寬認定並予以救助。
有關房東與房客是否都能領慰助金的問題,陳金德指出,房東有房東的損失,房屋將來總是要修繕,但房客他可能租了幾年,屋內很多設備是房客的,房客長期租在這裡,也需要符合相關的救助,房東跟房客都可以領到相同的慰助金。
陳金德說,目前還沒有碰到村長不認定的,若村長不認定,會請鄉公所來認定。
內政部民政司科長顏信吉說,行政原則上是從寬,既然有在這裡實際居住的事實,會以實際居住事實認定,全授權由村長來做籤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