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補助程序太繁瑣!臺南災民呼籲放寬證件認定

臺南市府接受災民申請房屋災損及農漁業損害救助,列出缺件單及檢查表讓方便民衆準備資料及申請。(郭良傑攝)

丹娜絲颱風對臺南造成嚴重災損,災民經過半個月整理家園後,從17日起開始向市府相關單位申請各項災害救助和補助金,但災民們反映,在災損和證件的認定上,例如居住證明、財產損壞等,應該更有彈性和簡便的做法,不要拘泥於表格形式,應利用網路上傳補證件等方式來便民,使申辦程序加快,減少大家的負擔。

邱姓災民指出,他的車在風災中被電杆砸壞,災後沒幾天就找回收業者拖走準備進行報廢,結果行照在車上沒拿下來,要申請車輛災損卻沒有行照,他還要去找回收業者找回行照,若能依車子的災損照片及回收業者給予的憑證,即認定符合受損申請補償,這樣他可以少跑好幾趟,也方便作業。

北門區還有民衆因房子屋頂被颱風吹垮,屋內傢俱被大雨淋壞,櫃子連同裡面物品都丟了,結果戶口名簿一起被丟掉,差點無法辦理住屋損毀慰助金,幸好還可以請里長開居住證明,不然還要跑一趟戶政事務所申請戶口名簿,又得浪費半天的時間。還有災區的長輩居多,不懂填寫單據、證件準備不足的情況很多,在申請程序上,還需要再簡化。

另外,北門區的蚵農指出,在申請天然災害現金救助上比較麻煩,有漁權證或產銷履歷的蚵農可以免勘查,但沒有養殖履歷的蚵農就比較麻煩,還要蚵農駕船筏,載公所人員到海上養殖區現場實勘,雙方時間必須互相配合,若能採取蚵農自行舉證,事後勘查的方式,簡化作業流程對大家都方便,但受限於目前漁業署未更改相關細項規定,還是依舊辦法來申辦,實在沒有效率。

相較於16年前的八八風災,災民認爲,當時只要拿屋損照片給公所,加戶口名簿影本,很快就收到補助,感覺程序方便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