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不怕?酒駕累犯高達4次 北市公佈全名單
裁決所表示,這次公告名單累犯次數最多者爲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圖/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提供
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單次累犯最多者爲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這次酒毒駕累犯2次以上者共有32名。
裁決所表示,此次公告酒駕、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7名,合計32名。北市已累計公佈1867人次。
裁決所表示,這次公告名單累犯次數最多者爲彭信凱,酒駕累犯4次,因酒測值超過0.25mg/L涉公共危險罪,由警方移送司法機關辦理,汽車駕照處禁考3年。
罰鍰最高者爲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酒駕累犯2次處罰鍰12萬元,汽車駕照吊銷3年。本次公告名單中26件已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餘4件未結案者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37萬元。
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爲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累犯者處以高額罰鍰,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該車輛;年滿十八歲同車乘客同罰最高處罰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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