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0售臺功敗垂成

漢翔航空工業慶祝AT-3自強號教練機首飛30週年。(本報資料照片)

空軍F-5E戰機。(本報資料照片)

1980年初期,諾斯洛普自費研發的F-20,臺灣一直是最有機會的買家,但因爲817公報的限制而告吹。(圖/Northrop)

就在F-5E戰鬥機陸續服役同時,臺灣空軍面臨教練機更新需求。1970年代,現役的T-33教練機逐漸老舊,急需新型高級教練機以適應更先進戰機的培訓。

漢翔航空工業在諾斯洛普技術支援與藍圖協助下,自行研發了自強號AT-3教練機。諾斯洛普在設計氣動外型、飛控系統調校,都提供了技術指導。

AT-3成功投入生產與服役,不僅是臺灣第一款自主設計生產的教練機,更象徵臺灣航空工業逐步邁向自主研發的里程碑。

IDF經國號:F-20的精神延續

1980年代後期, 隨着F-100、F-104的老化,墜機事件頻傳,空軍更換新戰機已刻不容緩。然而此時中華民國又遇到外交黑暗期,美國爲爭取中國大陸的外交結盟,民主堅持與價值立場都不要了,竟然在1982年8月17日與大陸代表簽定喪權辱國的817公報,限制對臺灣的軍售,包括品質與數量都必須逐年下降。

在這個限制下,臺灣要取得先進戰機根本不可能,只能尋求降階版的代替品,此時有2家廠商符合標準,其一是通用動力的F-16/79,也就是將老舊的J79渦噴發動機裝到F-16A身上;其二是諾斯洛普的F-20虎鯊戰機,它是F-5E的終極版本,早期稱F-5G,之後換名F-20。

諾斯洛普相當積極的推銷F-20給臺灣,畢竟整個F-20的研發經費都是自己出資的,急需訂單來回收投資。中華民國空軍的代表團在參觀與試發後也相當滿意,尤其是F-20採用的F404渦扇發動機更是當時的上選極品。然而,此時美國與中國大陸仍是蜜月期,不管是F-16/79,還是F-20都不準銷售給臺灣,諾斯洛普只能自己吸收10多億美元的研發資金,差點就爆發財務危機。

所以,817公報不能限制中華民國自己研發武器,於是F-20的許多研發成果,就悄然的轉移到IDF戰機身上。雖然在氣動外型上,IDF主要是受惠於通用動力(因此外型更偏向F-16),但是在細節部分,比如主翼與前緣延伸翼的部分,則有諾斯洛普的工作痕跡。因此許多人仔細看過IDF以後,認爲它在某些方面有F-18的特色。F-18雖然名義上是麥道公司的產品,但它的原型機YF-17,則是諾斯洛普的心血。

IDF機鼻的金龍53火控雷達,實際上就是F-20採用的APG-67雷達修改版,其他的威脅預警器、匯流排,也有許多沿用自F-20的裝備。這些系統再搭配國造武器,體現臺灣航空自主的能力。

(五之五:更多精彩內容請免費下載《翻爆》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