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畢典 柯聲請暫時出境遭駁回

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處分,臺北地院17日駁回聲請。(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臺北地院26日將宣判,柯自去年交保後遭限制出境、出海至今,他想參加長子在日本東京大學博士班24日的畢業典禮,聲請23日到25日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北院認爲,柯未提出相關行程規畫、相應之擔保,有繼續境管的必要,17日駁回聲請,可抗告。

柯指出,參加長子的博士學位授與儀式,人生中只有1次,具有唯一性與不可替代性,他身爲民衆黨創黨主席,該黨承載衆多支持者的期待,他更肩負政黨存續與發展的重任,若有棄保潛逃舉動,將導致一手創立的政黨陷於瓦解危機,絕無藉短暫出國行程而拋棄黨內同志與支持羣衆的可能。

北院認爲,東大的邀請函雖邀請柯家人蔘與畢業典禮,但柯是否前往參與,無關儀式能否如期舉行,長子也不會因此無法順利取得學位,不能僅因柯具有親屬關係、父子情感而生身分上不可替代性,逕予認定柯有須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限制,親自到場參加典禮的必要。

而且柯就相關行程規劃、是否提出相應的擔保等,均付之闕如,且柯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的返國日期爲115年3月25日,距離本案宣判日僅一天,在柯未能具體說明有親自前往的絕對必要性情況下,難以認定有暫時解除柯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駁回柯聲請。

民衆黨發言人張彤昨表示,尊重法院裁定,但也深感遺憾,期盼法院審酌類似案件時,能秉持一致且公平裁量標準,若能進一步考量人倫親情必要性與不可替代性,更能彰顯司法兼顧程序公平與人道關懷初衷。

柯妻陳佩琪則在社羣平臺發文表示,「他(柯文哲)犯了什麼?」雖然柯文哲告誡她別糾結在一件事情上,但她個人意見是想委託律師再提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