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男誘11高中棒球員裸身手淫還錄影 2人遭硬上!檢起訴求重刑

▲林姓男子涉嫌以贈送球衣等理由,誘高中棒球員開房發生性關係,共11球員受害。(示意圖/pixabay)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林姓男子涉嫌從2019年起,以贈送球衣需要試穿爲由,誘拐高中棒球員到旅館內脫光衣服,再幫他們打手槍或口交,並將整個過程都拍下來,分別收藏在11個硬碟內,檢警發現其中2名受害人疑似酒醉而意識不清,另9名懵懂無知的被害人則多是半推半就配合。臺北地檢署依趁機性交等12罪起訴林男,並建議法院考量林男破壞棒球運動的純潔性,從重量刑。

據瞭解,年約50歲的林姓男子本就喜歡棒球運動,在觀賞賽事的同時,會上網搜尋喜愛的年輕球員,再透過社羣軟體取得聯繫,進一步攀談分享對棒球心得,以棒球同好的身分取得球員信任後,藉口要贈送球衣、內褲或是邀約簽名等方式,約球員見面。

林男會刻意配合球員們的學業、練球時間,從臺北搭車到臺中、高雄、雲林、臺東等地,與球員約在火車站附近的旅館房間或MTV包廂,林男會先架設好GOPRO攝影器材,等球員進屋後,以試穿的名義,要球員先脫光衣服,接着碰觸、撫摸球員身體,然後幫球員口交、打手槍甚至插入。

▲檢察官痛批林男使高中球員的職涯及心理健康造成長期影響,蒙受難以癒合的創傷。(示意圖/pixabay)

檢警獲報後,在2023年3月間前往林男住處搜索,查扣攝影機、手機與電腦,發現林男持有11個硬碟,裡面分別存放11名被害人的裸露畫面,因影像清楚,逐一找到被害人進行調查。

由於林男將自己的犯行全程錄影,檢警發現其中有2名被害人被拍攝時顯然已經酒醉,呈現意識不清狀況,認定林男涉嫌趁機對這2人性交,而其他的被害人則是事前就已知道林男在拍攝,且在過程中未抗拒,或是拒絕後又被說服,無證據顯示這9人遭強迫發生關係。

檢察官認爲林男涉犯《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刑法》對未滿16歲性交、乘機性交,以及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共12個罪,請法院審酌,棒球作爲我國國球,承載着無數青少年的夢想與希望,象徵國家榮耀與文化認同,然而被告利用此份信仰與熱愛,假借棒球同好之名,刻意接近未成年棒球選手,利用被害人之單純與信任,進而拍攝其裸露及性交之性影像。

起訴痛批林男的行爲,除可能使高中球員的職涯及心理健康造成長期影響,蒙受難以癒合的創傷,更嚴重衝擊我國棒球環境,動搖社會對體育文化的信任,此類行爲一旦輕縱,將使未來更多懷抱夢想的青少年陷入風險,進而破壞棒球運動的純潔性與國家形象,建請從重量刑,以達遏止社會類似犯罪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