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屋族沒申報出租能逃稅?專家搖頭「稅金恐暴增百萬」:房屋稅2.0專打囤房
房市示意圖/聯合系資料照片
最近許多房東陸續收到稅務機關寄來的粉紅色通知單,很多人第一眼看到上面的數字「3.2%、4.8%」都嚇一跳。別擔心,也別忽略,這次通知背後,其實藏着一個「合法節稅」的黃金機會。
爲什麼有這件事?
政府正在推動《房屋稅2.0新制》,自113年7月1日上路。重點是:對於「非自住用房屋」將根據房東全國持有的戶數,實施「差別稅率」。
也就是說,如果你在臺灣持有多戶房產,不論在臺北、新北、臺中還是其他縣市,只要那間房屋沒有申報爲「自住」或「出租」,就會被視爲「空置」,稅率直接提高。
不再一律1.2%的稅率,而是這樣分級課稅:
換句話說,如果你目前手上的出租房沒有申報爲出租使用,未來你可能會從每年繳1.2%的房屋稅,瞬間變成繳3.2%、甚至4.8%。
實際風險試算:房屋稅多繳多少?
假設這間房實際上是出租,但未進行「誠實出租申報」,根據新制房屋稅的全國總歸戶是以「家戶」爲單位進行計算,若共持有7戶以上將會改課最高「非自住稅率」4.8%。
關鍵來了!稅金會變成:「2,589,200 × 4.8% = 124,281 元/年 」
對比目前自住稅率1.2%時的稅額31,070元,等於你每年多繳93,211元稅金!五年就多繳46萬元以上,這還是單一物件的稅務差額。
若你手上擁有的是多戶出租型物件(如7戶以上),全部未申報,總體房屋稅負可能從原本的幾十萬暴增到百萬以上的固定支出,不僅侵蝕現金流,也會影響資產報酬率與資金調度彈性。
相反!如果你選擇誠實申報出租,有機會適用優惠稅率。
只要房屋達「合理租金標準」,並依規定上傳租賃契約完成申報,就可能適用「1.5%或2.4%(依各縣市租金標準及申報情形而定)」。
從剛纔那間房屋的現值來計算:申報出租後若適用1.5%稅率→ 2,589,200 × 1.5% = 38,838 元/年
多數情況下只比自住稅率(1.2%)多出幾千元,卻能避免被課3.2%、甚至4.8%的重稅!
特別注意:不申報的風險,不只是稅金多繳。
被認定空屋,影響未來稅務信用與查覈風險;未誠實申報,恐與租賃專法保障脫鉤(日後無法使用租賃專法爭議處理機制);節稅空間完全喪失,影響投報率計算與現金流調度。
作爲一位用心經營的包租公/房東,你不只是「收租人」,你是資產管理者,懂得稅務策略與法規操作,纔是長期獲利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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