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49條人命太魯閣號案二審宣判 包商李義祥結果出爐、移工仍無罪

2021年4月2日發生的408列次太魯閣號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撞車出軌案,釀成49人死亡、200多人受傷。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今天二審宣判,違法施工釀禍的包商李義祥,一審原被依過失致死、違反政府採購法判刑7年10個月,二審改判,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及妨害投標3罪定應執行刑12年6個月,當時也在場的越籍移工華文好一審無罪,二審駁回檢方上訴,仍無罪。

2021年4月2日發生的408列次太魯閣號在花蓮清水隧道北口撞車出軌案,釀成49人死亡、200多人受傷。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今天下午二審宣判,違法施工釀禍的包商李義祥,一審原被依過失致死、違反政府採購法判刑7年10個月,二審改判,認定肇事逃逸有罪判刑7年、過失致死維持5年,妨害投標罪10個月,定應執行刑12年6個月,當時也在場的越籍移工華文好一審無罪,二審高分院駁回檢方上訴,仍無罪。

今天下午二審宣判,被告李義祥、華文好及受害者家屬都未到場。

包商李義祥在花蓮地院一審時被判刑7年10個月。本報資料照片

越籍移工華文好在一審時獲判無罪。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