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特殊困難羣體要資金與服務並重

麻寶斌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爲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生建設,民生建設涉及羣衆的切身利益、連着民心。新時代新徵程,做好民生工作需要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完善政策制度體系、服務保障體系、監督管理體系、社會參與體系,主動爲人民羣衆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解決好人民羣衆的急難愁盼。其中,完善服務保障體系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完善特殊困難羣體的服務保障體系,要着力推動形成從資金保障爲主到資金與服務並重的服務形式。

所謂特殊困難羣體,主要是指靠自身力量難以維持一般基本生活而需要藉助外力如政府或社會力量扶持的社會羣體,主要包括自理能力不足、缺乏人員照料的老年人;無法獲得有效照顧的孤兒、事實上無人撫養或因遭遇意外傷病的兒童;因遭遇重大疾病或突發事件生活陷入極度困頓的人員;生活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等等。對特殊困難羣體的服務保障做到資金與服務並重,是提升服務質效、加強兜底性民生建設的必然要求。當前,經過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持續奮鬥,我們順利實現了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在中華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會,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在此過程中,按照中央有關部署要求,各級財政對特殊困難羣體大多安排了專項資金,初步構建起全方位、多層次的經費保障體系,基礎經費有了基本保障。與此同時,隨着政府服務理念的提升,對特殊困難羣體的精準識別、服務供給等工作也逐漸鋪開,這部分羣體的服務需求日益“被看見”。

但不可避免的是,仍有一定數量的特殊困難羣體存在資金、服務等多層次、多樣化的困難需要政府進行兜底保障。而且,隨着廣大人民羣衆對於民生服務的要求不斷提高,民生服務提供中還存在特殊困難羣體的範圍有待拓展、對特殊困難羣體的保障形式重資金輕服務等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需要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拓展資金來源渠道和規模,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和使用效率。針對特殊困難羣體在心理上缺少關愛、醫療上缺少護理、安全上缺少保障、精神上缺乏供給等實際困難,需高度關注並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應對,在重資金保障的同時加強服務供給,不斷增強特殊困難羣體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進對特殊困難羣體的服務保障工作從保生存向促發展轉變。

對特殊困難羣體的服務保障實現資金與服務並重,必須堅持系統觀念,切實轉變保障工作理念,着力形成資金與服務並重的工作理念,將特殊困難羣體的實際需求作爲出發點和落腳點,從內容、機制等層面進行系統的頂層設計。要堅持問題導向,統籌考慮生活和服務困難的特殊困難羣體認定標準,嚴格落實縣鄉兩級政府的職責,由村(居)委會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原則協助進行摸底排查和信息登記工作,對特殊困難羣體的實際需求進行精準識別,做到精確到人,由專人定期進行探訪,並結合大數據進行動態跟蹤。堅持底線思維,強化政府兜底責任,守好特殊困難羣體民生保障任務的底線,按照資金和服務並重的標準拓展服務對象範圍,以實際需求爲導向,提供包括資金、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層次、多元化的服務保障,做到服務保障的精準和及時。創新“五社聯動”機制,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等參與保障工作,幫助特殊困難羣體實現保障需求與供給之間的有效對接。

(作者系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城市經濟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