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臺積電內鬼「求處14年」她喊棒!網仔細一想懂了:只能轉行
▲高檢署智財分署偵結「臺積電內鬼案」。(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高檢署智財分署偵結「臺積電內鬼案」,對陳姓、吳姓、戈姓三名工程師提起公訴,並分別求處有期徒刑14年、9年、7年。財經網美胡採蘋對此發文表示,「14年真的棒!」還說法官不用猶豫,勇敢判!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討論。
全案於27日偵查終結,檢方依照《國家安全法》「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域外使用罪」、《營業秘密法》「意圖域外使用而竊取營業秘密罪」、《營業秘密法》「竊取營業秘密罪」等罪嫌提起公訴。其中檢方對陳男具體求處有期徒刑14年,對吳男具體求處有期徒刑9年,對戈男具體求處有期徒刑7年。至於廖姓工程師因提供的機密並無供日本使用的意圖,檢方另予簽結。
胡採蘋在臉書粉專「Emmy追劇時間」上發文表示,「14年真的棒!」可以在獄中組個接力賽大隊,「第一屆臺灣監獄男子組接力賽」。她還說,法官不用猶豫,勇敢判。
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紛紛表示,「14年出來,會的技術全部過時,只能轉行了」、「這種學霸,高收入者,關一天都吃不消,給其他被收買的人一些警惕」、「基本上,出來也廢人了,園區沒人會用,現在等着看臺積電求償多少」、「應該三個人都14年,不然這樣多孤單! 一起共犯還不同刑期這樣怎麼開同學會」。
但也有網友迴應,「沒有,10年都覺得有點輕欸」、「只有我怎麼覺得太少嗎」、「只有我覺得判太輕了嗎? 他們都不知道拿了多少賣國財」、「才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