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臺中狠爸毆死3月大兒子、打斷老婆門牙 下場出爐
臺中22歲馮姓男子多次對老婆家暴,且他無業在家照顧3個月大兒子,卻僅因男嬰哭鬧就不耐煩,把小孩打到腦部重創連他停止哭鬧、流鼻血也只拿衛生紙擦拭後就不理會,連妻子詢問經過都被他打斷牙;臺中地院依家暴重傷害致死罪、傷害罪,判他12年、4月,可上訴。
臺中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害致人於死罪、傷害罪,各判馮男12年、4月。法院指出,馮當初經警方拘提纔到案,有逃亡之虞,且他過去多次對妻子施暴,這次又打斷老婆牙齒又虐死兒子,顯然無法控制自己情緒,有反覆實施情形。
法院審酌,馮男雖認罪,但曾起心動念有逃避罪責行爲,若不羈押難保不會逃匿可能,裁定他5月11日起再延長羈押2月。
檢警調查,馮男2023年12月10日下午在東區屋內因兒子哭鬧,竟失控僅3個月打的男嬰臉部、頭部徒手痛毆,還用外力撞擊,導致男嬰腦部重創、視網膜出血,ㄧ直打到他不再哭鬧才停手。
就連男嬰遭痛毆流鼻血,馮也只是拿幾張衛生紙擦拭就不再理會,下午5點多見兒子嘴角發紫、呼叫沒反應才趕緊打電話給妻子,經對方叫救護車送醫,但男嬰到院前就已經失去呼吸心跳,一度加裝葉克膜雖恢復生命跡象,但仍陷入昏迷1個多月後,家屬忍痛拔管,不治死亡。
檢方還查出,馮男打傷兒子後2天,賴姓妻子想要詢問他事發經過卻起口角,馮又朝妻子施暴,還當場打斷她門牙,還釀臉部、鼻子挫傷。
檢方訊時,馮否認一度還辯稱是開車的時候小孩去撞到方向盤,後又改口說是抱着男嬰時跌倒纔不慎撞到,但檢方比對證詞、解剖鑑定等,不採信其辯詞,偵結依傷害致死、傷害罪嫌起訴他。
馮男虐死3月大兒子,法院依重傷害致死罪判他12年。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