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爸送孩上課被開山刀猛砍!右手神經斷裂 3惡煞下場出爐
▲臺中一名林男去年遭3煞在家門前砍殺,血流成河。(圖/記者許權毅翻攝,圖經變色處理)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一名林男去年某日清晨6點多打算載小孩上課,沒想到家中鐵門一開,就遭一名不明人士持45公分長的開山刀猛砍3刀,女兒目睹爸爸鮮血狂流,檢察官調查後,將莊姓、劉姓及胡姓三名男子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3人無殺人犯意,改依重傷害罪嫌各判3年8月至4年不等刑期。
檢警查出,一名幕後藏鏡人疑與被害林男有糾紛,40萬代價找上莊男教訓林男,莊找來劉男、胡男前往林男位在沙鹿區的住家前埋伏。去年10月29日上午5時許,劉胡2人搭乘白牌車前往,等候約1小時,見林家鐵卷門開啓,劉男就持開山刀朝林姓被害人猛砍3下,導致林男右手重傷、神經斷裂等傷害。
▲林男根本不認識被告3人,是有幕後藏鏡人指使。(圖/記者許權毅攝)
莊男在案發前,已經交付10萬元前金給胡男,待做案完成後,再交付30萬給胡男,胡男只將當中10萬交給劉男當作報酬。警方在同日下午,火速在彰化拘提2人到案,隔月13日才又再拘提莊男到案,全案依殺人未遂起訴。
林男於審理時說,右手現在沒辦法正常使用,無法持握東西,因爲神經斷在手掌裡面,手腕無力,手指也沒辦法張和,醫師評估已經不可能完全恢復,最多7、8成。
▲劉男持45公分長開山刀攻擊林男。(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被告莊男辯稱,有跟胡男去教訓林男,就是單純教訓,不要讓他有生命危險,方式我不管,他們出發前也在招待所,我有看到胡男拿開山刀;地院勘驗劉男所持開山刀,長45公分、刀刃最大寬度5公分,足見有一定攻擊力、殺傷力,衡量被害人手部、腳部傷勢,非普通傷害之意。
臺中地院認爲,劉男揮刀3下後,若有使林男死亡之故意,應趁林男受傷、防禦能力降低之際,持續追擊,然而劉男揮刀3下後,隨即離開現場,難以認定被告3人有殺人之犯意。
地院考量,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告訴人均已撤告,被告針對重傷害犯行坦承不諱,有悔意,依重傷害罪判莊男4年、劉男3年10月以及胡男3年8月徒刑,均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