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嬰哭鬧被狠父打死!媽追問也遭痛毆「門牙斷裂」 法院判決曝
▲臺中一名新手爸馮男打死3月大的兒子,法院判12年4月。(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臺中一名年僅23歲的馮姓男子,2023年底獨自在家照顧3個月大的兒子,竟因不堪嬰兒哭鬧,徒手猛擊其頭部及臉部,導致男嬰腦部重創、視網膜出血,最終搶救48天仍宣告不治。事發當天,他直到見兒子嘴脣發紫、失去意識後才通知妻子,由妻子報警送醫。臺中地院今(29)日一審依家暴傷害致死罪判處12年,另就施暴妻子部分判刑4月,全案可上訴。
根據檢警調查,馮男案發當日下午3時許疑似因情緒失控,連續徒手毆打男嬰至其停止哭泣,並對鼻血視若無睹。直到傍晚5時,馮男才發現兒子情況危急,急忙打電話給妻子通報。男嬰送醫時已無生命跡象,裝上葉克膜搶救1個半月,最終因腦傷引發缺氧性腦病變及腦炎,於隔年1月28日拔管離世。
案發後,馮男一度向醫護與警方謊稱是意外導致傷勢,先說孩子撞到方向盤,後又改口稱抱小孩跌倒。不料兩天後,妻子追問真相,馮男竟再次動粗,將她打至門牙斷裂、臉部多處挫傷。檢方認定馮男犯行重大,依傷害及傷害致死罪提起公訴。
原案件原擬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但馮男表明不願接受,並改走一般審理程序。他在庭上全數認罪,表示願意與已離婚的妻子賴女調解,雙方最終協議以150萬元達成和解,其中40萬元先行支付,其餘分期償還。
臺中地院今宣判馮男應就家暴傷害致死罪服刑12年,另就對妻施暴部分加判4月徒刑,合併執行共12年4月。檢方表示尊重法院裁定,後續是否上訴將視當事人與社會局意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