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金管會翻修保險業會計制度 兩大抗匯損方案曝光
金管會翻修保險業會計制度,二大抗匯損方案曝光。圖/本報資料照片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今日在財委會上備詢時已表態在年底前會提出整套的會計制度改革,來改善現在壽險業的損益易隨匯率的波動而大起大落的問題,據透露,已經確定二大改革方向,其一,會計制度的改革仍必須兼顧和銀行、證券業在財報呈現的衡平,因此不可能用半年匯率均價來計算;其次,會從債券投資來進行,若是債券投資是持有到期,將採取兩種作法,一種是到期才一次評價匯率的變動,另一種則是視債券到期的期間,每年反應一定比率的匯價波動,而非全部反應。
原先外界以爲金管會有可能在會計制度改革上,會採取半年均價來計算,但據瞭解,由於財報都是用月底均價,因此,金管會基於公平,不會讓保險業獨採半年均價,但是會從持有債券的交易目的來着手,決定對匯率反應不同的評價作法。
根據保險局與保發中心目前討論的改革方向,在債券投資方面,若買債券的評價,倘若是放在持有到期(AC),而非交易爲目的,那麼,其匯率可以等到到期時,再予以評價。
現在對於債券的評價,在利率的部份會由於放在AC或OCI而在評價上有不同的作法,若放在AC的話就不用逐月評價,現在保險局在討論的改革措施,則是若以AC科目來持有,那麼連匯率都不用逐月評價,而是到期時再一次評價。
至於利率現在也並非完全不評價,而是由攤銷的方式,把收進來的利息加入債券的價格當中。除了採取到期時再一次評價的方式之外。還有另一種作法,就是根據距離到期日的期間,來決定每年反應匯價的比率,例如,倘若今年買進某筆債券距離到期日還有10年,那麼每年匯價的變動就先反應十分之一。
舉例來說,若是採取「按比率反應」,A業者買入了20年期的公債,距離該公債到期的時間還有10年,那麼當時買進的匯價若是臺幣31元兌1美元,但一年之後的匯價是29元,那麼匯價的波動並非反應1元,而是反應0.1元。而若是採用到期一次評價,那麼買進時30元,隔年29元的話,因爲還沒到期,所以不用評價,但若等到10年後到期,當時的匯價是28元,那麼業者仍要在到期時認列匯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