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掏空校產6300萬僅還200萬!大成商工前校長夫婦翻臉不認帳 敗訴確定

雲林縣虎尾鎮大成商工。(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虎尾鎮大成商工創辦人之子黃曙曜、校長陳秀娟夫婦,利用假債權憑證及侵佔校款等方式掏空該校資產6300多萬元,東窗事發後於2019年與校方簽下和解書同意賠償。不料,該夫婦僅支付200萬元後就翻臉不認帳,至今一直沒有履行和約,經校方提起請求賠償之訴,他們雖主張認定的金額有誤,校方實際損失沒那麼多,但一、二審仍根據和解書認定的賠償金額判決該夫婦敗訴,全案確定。

據瞭解,黃曙曜、陳秀娟夫婦曾於2005年至2015年間,因代辦學生營養午餐收取回扣3800多萬元,2015年雲林檢調接獲檢舉偵結起訴移審後,2018年11月臺南高分院依背信罪分別對黃、陳處刑2年4月、2年2月確定。

回扣案爆發後,檢調擴大追查發現,黃曙曜、陳秀娟夫婦還曾利用假債權憑證編入學校財務報表方式獲償2400多萬元,另侵佔校款3900多萬元,合計損害校方財產6300多萬元,也依僞造文書罪偵結起訴。案移審理後,臺南高分院2022年1月分別判處黃、陳徒刑3年4月、2年8月確定。2人雖多次不服抗告,但均被駁回。

多件弊案接連傳出後,引發師生、家長、教育界震撼,也重創該校聲譽,影響招生。黃、陳於2019年10月15日與校方簽訂和解書,雙方同意以雲林地院107年度重訴字第7號僞造文書等刑事案件最後事實審認定的金額作爲賠償金額,但黃、陳僅支付200萬元後,至今一直沒有依約履行,校方於是提起損害賠償之訴,求償6100多萬元,並加計利息。

不過,該夫婦主張,此件僞造文書案件的認定有錯誤,加上刑事案件仍在聲請再審程序進行中,因此有確認他們是否有侵權行爲的事實,以及學校是否實際受有6300多萬元的損害,或僅屬消極損失(即財報上數字而已,實際並無負擔任何債務),要求判決駁回。

雲林地院認爲,根據和解書的內容,此案事實審最後認定的損害金額爲6318萬8253元,被告扣除支付200萬元後,還有6118萬8253元未清償,校方求償有理由,判該夫婦敗訴。

2人不服上訴,臺南高分院也強調,刑事法院依嚴格證明原則認定犯罪事實,其認定損害金額的證據要求程度,並不低於民事法院,加上和解書在性質上屬認定性的和解,法院不得與和解書有不同賠償金額的認定,被告委請會計師鑑定的結果,或此案即使再送鑑定的結果,都無從推翻或取代和解書約定的損害金額,判決該夫婦敗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