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兩岸直航航道開放風電3-3開發 交通部鬆口了

風電示意圖。資料照片

由於近海可供開發離岸風電海域有限,風電業者向政府建議開放兩岸直航航道以供開發。據悉,交通部航港局已和經濟部能源署達成共識,點頭同意開放臺中外海的兩岸直航I航道供3-3風電開發,預計可釋出約4.3GW至6GW開發容量。另值得一提的是,經濟部高層也要求風電業者應遵守非紅供應鏈的要求。

臺灣離岸風電產業協會(TOWIA)今下午(24日)拜會經濟部次長賴建信,雙方針對3-3開發建議應給予產業足夠時間準備,注意對3-1、3-2風場總體開發造成影響,及綠電信保機制等交換意見。

據悉,3-1、3-2期得標開發商仍在會中建議,3-3期選商時程和3-2期要有一定時間間距,否則會影響3-2期CPPA的售電,購電企業因將3-3不必國產化,預期電價較低,態度轉趨保守觀望,進而影響3-1、3-2風電的開發。只要CPPA未簽訂,專案融資便無法達成,進而造成專案風場時程不斷延遲。

業者認爲,3-3選商規劃有很大變革,且海域採開放式,有些海域都未曾做過環評,必須給予產業充分時間備標,業者估計最快明年第四季纔可能決標;倘若加上環評時間,併網時程建議到2031~2033年。對3-3期選商草案何時公佈並召開說明會,賴建信並沒有明確說明,只強調會讓資訊一致化,會召開說明會讓業者同步瞭解。

不過,TOWIA協會建議政府,釋出未能履約案場空間,目前3-1、3-2案場已被經濟部踢除的空間才900MW,建議再開放臺中外海兩岸直航I航道,以解決海域空間不足問題。對此,今天在會中傳出好消息,能源署透露,I航道已經和交通部航港局達成共識了,現正在等待陸委會和海委會意見回覆,經濟部就可對外公告新增的海域範疇。

據悉,交通部航港局113年12月10日曾委託海洋大學調查指出,2023年臺中港進出船舶總數達2萬3,870艘,其中經由兩岸直航臺中段(I航道)進出僅約1,000航次,使用率僅約4%。若取消此使用率偏低I航道,可釋出約4.3GW至6GW離岸風電開發容量。

此外,業者針對3-2產業關聯性變更也訴求應較過去更簡化,不過開發商要求,3-2評比第一、二名業者,承諾國產化比例和項目,應儘可能履約,不能做得比第三名少,以免有不公平現象。值得一提的是,賴建信在會中提醒風電業者,總統賴清德強調韌性國家的重要性,因此他希望業者都能遵守非紅供應鏈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