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件數暴增且尿檢空窗期大 蘇俊賓籲應納入快速檢驗對象

▲桃園副市長蘇俊賓今天出席行政院會時建議,毒駕空窗期仍過長,潛在風險不容忽視。(圖/行政院提供)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鑑於毒駕案件逐年攀增,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今(26)日出席行政院會時指出,毒駕問題日益嚴峻,呼籲應加速尿液檢驗時效,並參考國外經驗,開發新型唾液快篩技術,即時掌握毒駕風險。此外,毒駕相較於酒駕,危險程度只高不低,酒駕檢測沒有空窗期,毒駕卻有空窗期,蘇俊賓建議應強化執法力度。

蘇俊賓今天在行政院會上表示,2022年全國毒駕有267件、2024年大幅提高到1991件,其中桃園市就查獲91件,今年第一季毒駕已達1189件,毒駕風險勢必超過去年許多。蘇俊賓認爲,毒駕問題日益嚴峻,呼籲應加速尿液檢驗時效,同時參考國外經驗,開發新型唾液快篩技術,以即時掌握毒駕風險,並配合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比照酒測規定,要求駕駛人必須配合唾液檢測,否則重罰18萬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強化執法力度。

蘇俊賓以早在去年底參與行政院會「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計劃時,兩度發言提醒,新興毒品氾濫與檢驗進度的嚴重落差,可能導致龐大黑數難以掌握。今天在院會上再度重申,經過相關部會的努力,新興毒品的尿液檢驗時效已從前年平均6個月縮短至去年4個月,今年更進一步壓縮至2個月內,顯示中央確實在提升檢驗量能上有所投入。但毒駕相較於酒駕,危險程度只高不低,沒道理酒駕檢測沒有空窗期,毒駕卻有空窗期。

蘇俊賓強調,依據警政署今年4月修訂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若警方發現駕駛人持有毒品或呈現施用跡象,需先進行語測觀察並採集尿液送驗,只有檢驗結果呈陽性後才能依法進行移送或處分。目前即便啓動加速機制,毒駕案件從送驗到舉發、扣牌仍需10個工作天以上。建議除加強第一線執法外,後端檢驗資源必須同步跟進,並將毒駕納入「警察機關提升毒品尿液檢驗量能及快速檢驗計劃」,列爲24小時內快速檢驗的重點項目。

此外,針對毒駕取締,蘇俊賓呼籲中央參考澳洲、香港等地採用的唾液快篩技術,警政署早在去年署務會報中便提出研發毒品唾液快篩試劑之構想,提供員警執勤時使用。但這類快篩試劑目前屬於醫療器材,須經衛福部認證許可,相關法規修訂及檢驗標準建立後,才能正式投入執法。中央應加速推動唾液快篩機制,讓執法人員能在第一時間篩檢毒駕風險,不僅能減輕基層警力負擔,也能顯著提升毒駕取締效能。

行政院長卓榮泰對於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建議表達支持態度,並指示內政部研議可行方案,將毒駕案件納入24小時檢驗流程,同時加速毒品唾液快篩技術的開發,以提升緝毒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