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氾濫 桃市促尿檢24小時快篩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強調,毒駕防制第一線加強攔查,後端檢驗也要跟上。(行政院提供/姜霏桃園報導)

全國去年毒駕案件移送約2000件,其中桃園就查獲91件,到今年第一季毒駕已達1189件,毒駕案件勢必超過去年,但目前檢驗時間仍逾10個工作天,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26日出席行政院會時,建議中央應把毒駕納入「警察機關提升毒品尿液檢驗量能及快速檢驗計劃」,列入24小時快速檢驗項目。

蘇俊賓表示,早在去年底參與行政院會「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計劃時,便兩度提醒新興毒品氾濫與檢驗進度的嚴重落差,26日他再次強調毒駕問題日益嚴峻,呼籲應加速尿液檢驗時效。

蘇俊賓說,現今新興毒品的尿液檢驗時效已從前年平均6個月縮短至去年4個月,今年更壓縮至2個月內,顯示中央確實在提升檢驗量能上有所投入。但他說,毒駕相較於酒駕,危險程度只高不低,強調「沒道理酒駕檢測沒有空窗期,毒駕卻有空窗期。」

蘇俊賓提到,依據警政署今年4月修訂的《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若警方發現駕駛人持有或呈現施用毒品跡象,需先語言測試觀察並採集尿液送驗,只有檢驗結果呈陽性後才能依法移送或處分,即便啓動加速機制,毒駕案件從送驗、舉發到扣牌仍需10個工作天以上。

蘇俊賓建議,中央應參考國外經驗,開發新型唾液快篩技術,以即時掌握毒駕風險,並配合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比照酒測規定,要求駕駛人必須配合唾液檢測,否則重罰18萬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

蘇俊賓指出,警政署在去年署務會報中便提出研發毒品唾液快篩試劑的構想,提供員警執勤時使用,但這類快篩試劑目前屬於醫療器材,須經衛福部認證許可,相關法規修訂及檢驗標準建立後,才能正式投入執法,建議中央應加速推動唾液快篩機制,讓執法人員能在第一時間篩檢毒駕風險。

行政院長卓榮泰當場也表示支持,並指示內政部研議可行方案,將毒駕案件納入24小時檢驗流程,同時加速毒品唾液快篩技術的開發,以提升緝毒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