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四國太陽能產品輸美 確定最高關稅可達3,521%

天合光能位於越南的工廠。 路透

美國政府的國際貿易委員會(ITC)週二(20日)一致投票通過,認定從東南亞進口的太陽能產品威脅到美國國內的製造商。這代表了着針對東南亞的柬埔寨、馬來西亞、泰國和越南這四個國家的太陽能相關產品加徵高關稅已成定局。這項「損害認定」步驟是關稅生效的關鍵最後門檻,高額關稅預期將於6月正式開徵。

根據美國商務部上個月實際算出的關稅,柬埔寨一些製造商面臨的稅率將高達3,521%,因爲柬埔寨決定停止配合美國調查的影響。其它國家和企業面臨的稅率要低得多。越南平均稅率在396%,泰國爲375%,馬來西亞則是34%。

受到較大影響的企業包括:晶科能源,公司由越南輸出產品到美國的稅率約爲245%,由馬來西亞出口產品稅率約爲40%。天合光能由泰國出口至美國的適用稅率爲375%,由越南出口的產品關稅稅率則超過200%。晶澳太陽能由越南出口預計被課約120%的關稅。

這項裁定,爲美國境內太陽能製造商的長期抗爭畫下句點。韓華Q Cells(Hanwha Q Cells)、第一太陽能(First Solar)等公司主張,東南亞地區的廉價進口商品大量涌入,使他們即使在有稅務補貼的情況下,也難以在美國境內生產與銷售太陽能設備。ITC的裁決出爐後,激勵First Solar股價上漲1.4%。

提出申訴的美國國內業者代表律師布萊特比爾說:「這是國內製造業的重大勝利。」

針對東南亞這四國的太陽能產品關稅,與「川普關稅」的做法不同,它的決定來自歷時一年多的貿易調查。貿易調查的結論認爲,這些東南亞國家出口到美國的太陽能設備,有着不公平定價及政府補貼行爲,損害美國本地製造商利益。

不過,加徵高額關稅後,對依賴此類進口產品的美國再生能源開發商帶來壓力。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BloombergNEF)的資料,去年美國從這四個國家進口了129億美元的太陽能設備,佔這類商品總進口量的近80%。

但是,國內製造商淡化了可能的成本上升。美國太陽能製造聯盟執行董事卡爾表示,開發商的預算其實更受其他因素影響,諸如勞工成本和連結電網方案等,即使太陽能板價格大幅下降,整體開發成本仍會是高的。

卡爾強調,設備本身的成本非常低,佔整體開發案成本很小部分。他說,美國對太陽能的需求將持續成長,國內製造商預計在2026年前將擁有足夠的太陽能電池與模組產能,供應全美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