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琉線8家船運業聯合調漲船票 公平會開罰合計1,100萬元
公平會說明,8家事業合意自112年1月1日起調漲東琉線民宿優惠票價,及同年4月1日起調漲該航線一般旅客票價,已構成聯合行爲,其中,藍白公司罰430萬元、泰富250萬元及競強、飛馬、觀光輪船、誠翔、衆益、東信各70萬元。
公平會調查發現,111年11月至12月間上述公司對小琉球民宿業者陸續提供來回全票低於370元、半票低於200元票價相互競爭,藍白、泰富於111年12月間共同召開2次會議,並通知東琉線交通客船聯營處(代表競強、飛馬、觀光輪船、衆益、東信、誠翔等6家)派人與會。
公平會指出,與會者2次會議先後就提供予小琉球民宿業者優惠票價及一般旅客票價調漲與票價金額進行協商,8家業者藉前述會議,及會後聯營處與競強等6家進行內部討論確認配合實施協商內容。
公平會進一步說,業者合意共同自112年1月1日起調漲民宿優惠票價爲來回全票370元、半票200元,且自112年4月1日調漲一般旅客票價爲來回全票450元、半票225元與單程全票250元、半票125元,並如期實施。依據市場資料,該8家事業於東(鹽)琉線船舶運送服務市場佔有率合計逾8成。
公平會調查認定,前述業者聯合調漲船票價格行爲不僅削弱彼此的競爭,最終亦將導致該航線船票價格整體性的上漲,嚴重影響相關市場功能,因此予以處分。
公平會呼籲,聯合行爲爲執行公平交易法查察的重點,業者切勿透過聚會、通訊軟體等方式共同決定商品或服務的價格、數量等,避免觸法。另公平會爲鼓勵民衆提供聯合行爲「合意」相關證據,已大幅提高檢舉獎金。若業者有參與違法聯合行爲,也可依公平交易法寬恕政策相關規定,及早向公平會提出申請減輕或免除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