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琉線6業者申請延展共同售票、排班等聯合行爲 公平會放行

先前東琉航線8家業者因聯合調漲票價,被公平會開罰合計1,100萬元,不過,本次未涉及票價,公平會表示,業者因聯合排班、共同售票,聯合行爲有益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因而准予展延聯合行爲。

公平會指出,誠翔等事業前於95年間申請「東港-小琉球航線」實施聯合排班、共同售票、同一票證等聯合行爲許可,並分別於98年、101年、104年及109年間申請延展許可,因該許可聯合行爲期限將於114年7月1日屆滿,誠翔等事業提出第5次聯合行爲延展許可申請。

公平會審議後認爲,由於小琉球離島未設置機場,亦無連接臺灣本島的實體道路,對外交通運輸全仰賴交通船接駁運輸,無其他運輸工具可資替代。誠翔等事業實施聯合排班、共同售票、同一票證後,可隨時互相支援及加開班次,有效增加各交通船之載客率以提升經營效率、降低人事成本、提升服務品質及減少消費者候船時間,增進消費者利益,並可提高緊急救難效率,有助於降低社會成本,將精簡人事及場站費用成本用於換新設備,具有正面交通運輸效益。

另市場上亦有屏東線琉球鄉公所持股的琉興公司,及民營業者泰富國際輪船公司、大福琉球航運公司、藍白航運公司可供選擇搭乘,尚無顯著限制競爭之虞,聯合行爲應有益整體經濟與公共利益,故准予許可延展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