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女大生遭輾斃開庭 家屬要求依殺人罪起訴

施姓司機離開準備庭後,和律師討論後續開庭如何因應。(寶智華攝)

臺中鉅業客運施姓司機去年9月開公車行駛綠川東街要左轉中山路,未禮讓斑馬線行人,撞死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今年4月遭臺中地檢署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全案進入一審,臺中地方法院13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林母強調「公車來回輾壓,女兒的臉都歪了,死無全屍,是過失嗎?」要求變更起訴法條爲殺人罪。

施姓司機、林姓女大生母親與弟弟昨日出席準備庭,均委任律師辯護,施姓司機當庭坦承檢方所有調查指控犯行及過失致死罪,強調對死者家屬感到非常抱歉,且有誠意和家屬和解,希望家屬能給他1個機會。

林母辯護律師指出,林女被撞捲入車底,司機事發後多次強調下車查看後,只看到林女的手在輪胎後方,無法確認林女身體與頭部位置,竟又2度打檔開車前進,最後再打倒檔倒車1次,導致林女頭部遭二度輾壓,這不是職業駕駛會做的事,甚至連一般人都做不到,顯有殺人的未必故意,要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爲殺人罪。

林母泣不成聲表達意見時說,自己沒什麼開車經驗,卻明白撞到人、貓、狗都要下車查看,他(施姓司機)只看到女兒1隻手在輪胎後面,不確定身體其他部位,就前進2次、倒車1次,還說是想盡快移開車,他是神嗎?女兒遺體經整理師整理,臉都還是歪七扭八的,「你跟我說這是過失致死,我無法接受!」

本案一度傳出保險公司認爲施姓司機因公司排班失當,導致疲勞駕駛,不願理賠,施姓司機辯護律師表示,將再與保險公司與客運業者溝通,希望能對家屬給予最大賠償。

經雙方充分表達意見,法官再徵詢雙方有無和解意願,雙方都同意,但因保險公司與客運業者未到場,法院將擇期安排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