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違規連環撞!竟還加速輾過被害人 檢依殺人罪起訴
林姓男子毒駕上路,撞倒被害人後,還加速輾壓對方後逃逸,嘉義地檢署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
家住雲林縣的林姓男子,2024年10月6日凌晨吸食毒品後,從雲林縣斗六市毒駕上路,一路危險駕駛,闖紅燈、逆向、左右偏行、擦撞分隔島、電杆、撞擊平交道護欄,甚至駛進他人住家車庫,清晨5點多開到嘉義縣新港鄉時,將同向陳姓路人撞飛,見對方倒地不起,林男竟猛踩油門,加速輾過陳男後逃逸,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考量林男惡性重大,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檢警調查,33歲林姓男子去年10月6日3時26分在某處施用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後,從雲林斗六市開車上路,沿途行經斗六市區道路及臺78線,途中不斷闖紅燈、逆向、左右偏行,接連擦撞分隔島、電杆、石墩,甚至撞擊平交道護欄,還曾開進別人家車庫,一路危險駕駛。
約凌晨5點左右,林男行經新港鄉新中路,竟追撞走在前方的陳姓男子,陳男當場彈飛,撞擊林男自小客擋風玻璃後滾落在地,此時林男雖一度停車、搖下車窗查看,明明聽到附近攤商告知撞到人了,林男竟重踩油門加速向前,車輛左前、後車輪直接輾過被害人髖骨處,隨後加速逃離現場。
慘遭2次撞擊的被害人經送醫救回一命,但骨盆骨折、雙側恥骨及右側薦椎骨折、右大腿碾壓血腫並持續皮下血腫、眩暈並左耳聽力受損、貧血等傷害,傷勢嚴重。
而林男逃回雲林縣四湖時,仍不斷闖紅燈、撞擊電杆,甚至一度失控打滑,最後還找友人接應他到別的地方躲藏,甚至指示友人協助將肇事車輛送修,警方調閱監視器後,傳喚林男到案說明,林男坦承毒駕。
檢方認爲,林男肇事後還請友人接應他躲藏,甚至請人將車輛開去修,顯然知道自己有撞到人,另根據證人說法,林男肇事後,周圍有多人圍觀,並呼叫他撞人,顯見被告林男明知道撞到人,卻又在短暫停留,加速衝撞、輾壓被害人而離去,應可預見他的行爲,可能會造成被害人因此死亡,加上林男未與陳男或家屬達成和解,其所生危害、惡性及違反義務程度甚鉅,依殺人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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