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叼菸哥」撞死矽品工程師…醫美總監女友潑汽油燒死他 今開庭求輕判

臺中市李姓男子在去年3月間開車撞死矽品公司陳姓工程師,因案發後被拍到叼煙態度輕浮,被媒體形容爲「叼煙哥」,案件偵查期間,李因與曾任醫美總監、讀碩士班的謝姓女友口角,謝女朝李身上潑汽油,燒死李男,國民法官判謝女14年徒刑,二審今開庭,謝女坦認犯罪,但主張一審量刑過重,謝女律師則主張,月底將安排與死者家屬調解,若調解成立將呈報,作爲量刑依據。

謝女被檢方起訴殺人罪,今年6月由臺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結,判謝女14年徒刑,謝女認量刑過重,上訴臺中高分院,今開準備程序庭,由受命法官陳茂榮審理。

謝女與律師邱智偉主張,對於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都認罪,但認一審量刑過重,此案是李男以言詞激怒謝女後,還把汽油桶拿給謝女,謝女才衝動犯行,應有「情堪憫恕」的減刑適用。

另外律師也說,已與死者母親在本月底安排調解,希望以每月2萬元賠償、賠償20年,以彌補死者家屬傷痛,若有調解成立,將再呈報合議庭,作爲後續量刑參考。

經查,李姓男子(40歲)在2024年3月12日,開車經西區忠明南路、五權五街疑恍神,高速撞死等紅燈的陳姓矽品工程師(29歲),李肇事被民衆目擊留在現場叼煙態度輕浮,被形容爲「叼煙哥」。

李男因涉犯過失致死罪,由檢方命交保處分,去年4月間,李男的謝姓女友(34歲)因李的機車沒油,她幫李買回1桶汽油時,撞見李和女性友人同行。

謝女因懷疑李感情不忠氣憤大吵,在西屯區大聖街住處外朝李身上潑2公升汽油,再追入家中持打火機點燃,鄰居拍下李男着火哀嚎、慘叫,窗邊冒出火光,李全身56%燒灼傷慘死。

臺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時,李男母親曾出庭,指控謝女在她面前處決兒子,害她至今惡夢連連,當初謝女被母親趕出家門,她好心收留,謝女卻害她們「家破人亡」。

國民法官審認,謝女經精神鑑定後,犯案時的辨識行爲能力未顯著減低,不適用刑法第19條減刑,且她因感情糾紛殺死李男,情緒失控與自己長期吸毒有關,又用汽油潑灑點燃,手段殘忍,不值得同情,也不適用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減刑,依殺人罪判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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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謝姓女子在去年4月間,朝李姓男友潑灑汽油、持打火機點燃,一審依殺人罪判她14年徒刑。記者陳宏睿/翻攝

臺中市謝姓女子在去年4月間,朝李姓男友潑灑汽油、持打火機點燃,一審依殺人罪判她14年徒刑。圖/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