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批國家組織藥品集採報量正式啓動

(原標題:第十一批國家組織藥品集採報量正式啓動)

近日,國家組織藥品聯合採購辦公室發佈《關於組織醫療機構報送第十一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採購品種需求量的通知》,於8月6日至25日開展第十一批藥品集採醫療機構需求量填報工作。本次集採共涉及55個品種,報量工作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是醫療機構可按廠牌報量。本次集採優化了報量規則,醫療機構可不區分廠牌、按通用名填報每個品種的需求量,也可以細化到具體廠牌,引導醫療機構認可度高的企業積極參與。

二是要求醫療機構如實準確報量。報量是帶量採購的基礎環節,本次集採原則上要求每家醫療機構每個品種的年需求量不低於2023-2024年度平均使用量的80%。同時,對於存在臨牀需求明顯減少、業務調整等因素導致預期用量顯著減少的,醫療機構可作出書面說明後按實際需求報量。

三是與基本藥物、兒童用藥等政策保持銜接。對於基本藥物規格,報量系統中專門作出標註,如該規格未通過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醫療機構可自行確定折算比例,並在報量時作出說明。對於兒童適宜品規,如未通過一致性評價,醫療機構認爲難以替代、報量無法折算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報量並作出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