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標後貨品還廠商…研究員創業吸血詐中研院千萬 士檢偵結起訴14人

格斯科技公司負責人張男等人利用先前擔任中研院研究員機會,與多家廠商合作不實請款1883萬餘元,該公司得標採購案後回收總價1598萬餘元的貨品,還將公司廢棄物送進中研院處理,檢方偵結依背信等罪嫌起訴張等14人,考量相關犯行造成中研院嚴重損失,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張男曾任中研院物理研究所超電導實驗室助理研究員,後爲格斯科技公司負責人;紀男曾是中研院同實驗室博士後研究員,負責該實驗室採購業務,也是格斯公司股東;黃男是格斯公司品保部經理,鄧女則是業務助理;李男等10人分別是能源、設計、科技、電力科技、機械等公司廠商人員。

張男2018年至2020年間,分別向多家廠商購買、租用設備,以不實支出單據及發票向中研院請款至少1883萬3748元。

紀男2019年間分別辦理「客製化電池芯與極耳等四項材料」等6項科研採購案,由格斯公司得標後,將總價1589萬餘元的履約物無償交還原公司。

張、紀、黃3人2019年至2021年陸續將格斯公司產出的廢電芯等有害事業廢棄物運送至中研院,作爲實驗室產出的廢棄物處理,使中研院損失7萬餘元費用。

檢方清查相關採購資料、對話紀錄、報價單、出貨明細及相關筆錄等,認定張等14人分別涉嫌詐欺取財、違反商業會計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業務侵佔、背信等罪,偵結起訴。

另,張男曾任中研院研究員,着眼能源轉型可獲利而成立格斯公司,夥同其他研究員長期詐領中研院研究經費,造成中研院預算損失,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士林地檢署。記者李隆揆/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