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研院弊案!前研究人員聯手廠商詐領逾3000萬公款
前中研院物理研究所張姓前助理研究員等14人涉嫌詐領中研院3000萬公款。(資料照)
中研院物理研究所超電導實驗室張姓前研究人員夥同紀姓博士後研究員以及廠商共14人,自2019年至2021年間,涉嫌利用不實發票詐領科研經費。張等人更將已驗收的採購品侵佔入己,並濫用公家資源處理私人公司廢棄物。檢方偵結後依詐欺、業務侵佔等罪起訴,統計不法所得逾3000萬元。
張曾任職於中研院,同時是格斯科技公司負責人。他因公司資金需求,利用熟識的時任採購紀姓承辦人,與鴻達能源公司等多家廠商,開立不實的實驗室耗材發票,向中研院請款覈銷。這些款項實際上是用於支付張男私人公司所購買的溫控試驗機、點焊機等設備,透過此種假交易真撥款的手法,詐取國家科研經費。
檢方更查出,張的公司在標得中研院多項採購案後,竟由紀男利用職務之便,在貨品驗收完成後,將價值超過1500萬元的電池芯等關鍵材料,陸續無償運回格斯公司,形同「一魚兩吃」,嚴重損害中研院利益。此外,張男爲節省公司營運成本,指示員工將有害事業廢棄物,交由紀以中研院實驗室廢棄物的名義處理,使中研院爲其支付額外的清運費用。
全案經調查局移送,檢方認定張男、紀男等14人,分別涉犯三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業務侵佔、背信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檢方指出,張男熟知科研採購流程漏洞,將中研院經費視爲私人金庫,嚴重破壞管理制度,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並聲請沒收全數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