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偷吃護理師飯店過夜 遭正宮抓包辯「商討借款」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丈夫阿德(化名)與女導遊小萱(化名)發展婚外情,不僅多次在飯店同住過夜,還接送返家、共度良宵。(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一名人妻小美(化名)控訴導遊丈夫阿德(化名)與女護理師小萱(化名)發展婚外情,不僅多次在飯店同住過夜,還接送返家、共度良宵。臺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兩人行爲已逾越正常社交分際,侵害配偶權,判決阿德與小萱須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小美主張,她與阿德於112年3月結婚,不料婚後1年多,阿德竟與帶團認識的小萱暗通款曲。小美髮現,小萱不僅寄送網購物品到夫妻住處,阿德手機還頻頻跳出小萱傳送的曖昧訊息,內容包括「很想你」、「很愛你」等親密對話。

更誇張的是,小美追查發現,阿德與小萱於113年8月3日至6日期間,兩度入住臺北麗都飯店,不僅同房過夜,隔天退房時還更換衣物,顯非單純朋友關係。此外,小萱甚至專程從臺中北上,到桃園機場接阿德,並一同返回新北板橋住處過夜,互動親密宛如情侶。

法院調閱飯店監視器畫面,發現阿德與小萱確實多次同進同出,且入住期間更換衣物,顯有親密行爲。阿德雖辯稱是「商討借款」,但法官認爲,若僅是金錢往來,無須特地到飯店過夜,說詞不合常理。

法官指出,小萱至遲於113年8月7日已知阿德已婚,卻仍持續交往,甚至到對方住處過夜,已嚴重破壞小美的婚姻信任關係,構成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

法院審酌雙方經濟狀況,阿德爲旅行社領隊,小萱曾任專科護理師,名下有多筆資產,最終判兩人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