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護老師高風險還無助降低兒少車禍 教團籲工作訓練法制化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左起)、立委林月琴、臺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楊益風20日舉行「導護工作危險誰人知?相關部會要管理」記者會。(姚志平攝)
2023年高雄市某國中女教師因在校門口執行導護工作,遭闖紅燈小客車撞擊導致終身失能,引發外界關注導護工作的風險,且2022至2024年0-12歲行人傷亡人數仍平均約1100件,急需紮實導護工作的教育訓練;爲此立法委員林月琴今(20)日與民團舉辦記者會,盼針對導護工作衍生危險風險、法律保障、教育訓練有明確管理並法制化。
針對導護老師的工作高風險,民進黨立法委員林月琴今(20)日與民團舉辦記者會,盼針對導護工作衍生危險風險、法律保障、教育訓練有明確管理並法制化。(圖/林月琴辦公室)
她指出,自己也多次收到陳情,有新進老師或代理代課老師被迫接受不合理導護輪值安排,導致加班時間過長、導護工時難以計算、標準不一等問題,凸顯目前我國導護工作規範相當混亂,全國各縣市標準不一,甚至各校輪值方式、導護工作內容、出勤時數、是否有訓練完全不同,也讓教師除了教學業務繁忙,還需騰出更多時間應付交通及法律風險皆高的導護工作,實爲不合理。
林月琴表示,導護工作除有高風險外,更曾有導師因需要執行導護工作離開教室,結果一名學生不慎在教室遭熱水燙傷,家長也向老師提告擅離工作崗位,一審遭判業務過失有罪,但目前學校導護工作只有提供「交通導護志工運作方式參考範本」做參考,雖然教育部稱學校可以彈性規畫,「但所謂給予最大彈性,等於是沒有管理」,導致有規定等於沒規定,各種狀況屢見不鮮,相關部會不能再任由地方機關、各級學校任意安排。
臺灣教育人員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楊益風說明,保護兒少交通安全的治本之道,在強化學校交通安全教育,以及落實並嚴格執法,未來過渡階段的導護制度要維持,至少應予其合理的待遇、足額的保險與法律保障、適當的訓練和執法權(如義交),政府不應卸責,只想有免費又不用負責的。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教師在上下學時段執行導護工作,工時長達9至10小時,已超出正常工作範圍,但教師並不具備交通執法權,無法有效約束不理性的駕駛或用路人,只能依賴肉身保護學生,這種做法讓教師承擔過高風險,也讓學生在上學路上暴露於高度交通危險之中。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提醒,根據教育部統計,全臺共有3638所國中小的上放學導護工作長期面臨安全風險、權責不明、人力短缺、高齡化等問題,目前如美國、英國及澳洲皆由受薪專業人員執行導護,日本多以退休人士擔任,各國雖採行不同模式,但導護人員均受過標準化專業訓練,,確保導護人員具備完整知能,能有效、安全的執行導護工作。
最後記者會也提出三項訴求,包括「 要求教育部明定導護工作內容以及相關保障」、「交通部儘速明定學區法制化以及配套規定」、「教育部、交通部應針對導護工作訂定教育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