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AI基本法仍有歧見 耗時4小時討論後送院長協商
朝野黨團今協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記者李成蔭/攝影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召開朝野協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由於初審時朝野意見分歧,因此今天逐條討論過程時間也長,不少法條達成共識,但在主管機關、人工智慧定義、成立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施行後完善法規的期限等仍難以有共識,國民黨籍教文委員會召委葛如均最後宣佈,將無共識條文送協商。
朝野立委對「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提出多個版本,教育委員會今天進行協商時,針對先前沒共識的條文深入討論,全程四個半小時多。
由於內容衆多,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數發部及法務部人員建議,當中有相關內容其實不必寫太細,可保留更大空間,也避免說沒名列其中的內容就可以卸責,部分條文內容有所刪減,10多條條文都有共識,包含推動原則、避免違法、推動教育、鼓勵產官學界、寬列預算、扶助及補助、國際合作、資料開放及共享、確保勞動權益、智慧風險分類等。
不過在主管機關、人工智慧定義、要求行政院成立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數發部如何協助推動、施行後完善法規的期限等,朝野則有較多意見。尤其對主管機關、智慧戰略特別委員會等討論許久,思考如何規畫才能發揮最大行政效率。另外,草案名稱上,民衆黨仍堅持「人工智慧發展及管理條例」。
該草案施行後完善法規期限上,原版本爲3年,葛如鈞則希望1年內,民衆黨立委劉書彬也說不能太久,否則到下屆總統任期內完成也很奇怪,數發部次長林宜敬則希望能多給予些時間,最後初步討論暫定2年。
最後由葛如鈞宣佈,上述意見較多或無共識的條文,以及民衆黨所提版本33至39條都保留送院長協商。他表示,AI基本法真的不能再等了,國際都已經走在前面,也感謝今天各黨委員及政府部會和平理性討論,至少將不少法條推進。
朝野黨團今協商「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記者李成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