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教師荒 蔣萬安轟中央「輕地方」
根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表現優良且符合學校需求的代理教師,學校在首次聘用後,可以再續聘,最多聘用到第3年。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北市近3年代理教師荒嚴峻,市長蔣萬安日前轟中央「重中央、輕地方」。指地方政府代理老師聘任年限沒自主權,有失地方自治精神,將爭取開放地方決定代理教師聘期。北市有學校招45次才招到代理老師,有校長認爲,應給地方彈性、因地制宜。
不過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爲,學校找不到代理老師,應先從教學環境改善增誘因。
侯俊良表示,不管地方聘任幾年,招不到人的還是招不到,地方政府可以先降低班級學生數,增加老師投入的誘因,爲老師工作減壓,這是地方可以馬上做的。
代理教師難招到人,讓許多縣市相當苦惱,北市教育局表示,根據中央法規,代理老師聘用須控制在教師總員額8%以下,北市已有各式增加專任教師措施,但正式教師請產假、育嬰假、侍親假等,代理教師仍不可或缺。
教育局坦言,近年發現,有學校招考了45次,才招到代理老師;經過20至30次招考的,也不是少數,希望中央修法,讓地方政府能透過學校教評會考覈機制,讓優秀且已經在學校服務的代理老師能留校,不只能減輕行政負擔,也減少代理老師的高流動率。
蔣萬安上週市政會議也指示教育局,雖已發函教育部,但中央還沒有給具體結果,該案府級持續列管。蔣也提到,從此案例也看得出「重中央、輕地方」現象,地方政府如果連代理老師的聘任年限都沒有自主權,將失去地方自治的精神。
蔣說,教育部從課綱、管到大學學雜費、代理老師聘任年限,不符合地方自治或大學自治精神。
根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表現優良且符合學校需求的代理教師,學校在首次聘用後,可以再續聘2次,最多聘用到第3年。
蔣萬安今年4月中,指示教育局研議向中央提修法、建議代理教師續聘年限,由直轄市政府自訂,提供更多彈性。
一名北市不具名校長說,近年北市代理老師愈來愈難招,是因其他縣市將教師員額放寬、補滿,導致各縣市都在招考,代理人數變少。以北市環境條件,家長要求高、孩子特殊性等,老師教學壓力頗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