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招45次才找到人!北市代理教師荒嚴重 蔣萬安說話了

北市近3年陷入代理教師荒,但中央規定代理教師聘期只能3年。臺北市長蔣萬安要求教育局持續向中央爭取修法,開放讓地方政府自主決定代理教師聘期。(本報資料照)

北市近3年陷入代理教師荒,但中央規定代理教師聘期只能3年。臺北市長蔣萬安要求教育局持續向中央爭取修法,開放讓地方政府自主決定代理教師聘期。(本報資料照)

由於工作無保障、物價高等因素,北市近3年陷入代理教師荒,據北市教育局統計,竟有學校招聘高達45次才徵到代理教師。臺北市長蔣萬安日前於市政會議中批,代理教師聘用年限有「重中央、輕地方」的問題,因中央規定代理教師最多隻能連續聘用3年,地方政府完全沒自主權。蔣並要求教育局持續向中央爭取修法,開放讓地方政府自主決定代理教師聘期。

北市與其他物價較高的城市近年都陷入代理教師荒,開缺卻沒人應徵情形比比皆是。北市教育局指出,根據中央法規,代理老師的聘用須控制在教師總員額8%以下,雖然北市目前已有各式增加專任教師的措施,但正職教師也有長期請產假、育嬰假、侍親假等原因,協助支援代理教師仍是不可或缺。

蔣萬安上月15日於市政會議審議教育局「STEAM及新科技教育計劃」執行成果專案報告時,該專案原要討論解除列管,但蔣萬安對代理教師聘期限制有疑義,要求教育局應研議向中央提出修法,建議代理教師續聘年限由直轄市政府自訂,提供更多彈性使更多師資進行跨域教學。

蔣萬安強調,臺灣目前還是「重中央、輕地方」,地方政府如果連代理老師的聘任年限都沒有自主權,就完全失去了地方自治的精神。因爲教育部從課綱管到大學學雜費,管到代理老師聘任的年限,他認爲並不符合地方自治或大學自治的精神,雖然教育局已發函教育部建議,但他認爲必須要有具體成果後,纔可解除列管。

教育局說明,有意任教者首選當然還是專任教師,因此代理老師本來就招考不易,應徵比例少,有學校甚至要招45次才招到代理老師,而招考代理老師需經過20至30次的學校也不少見。

然而,依據「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規定,對於表現優良且符合學校需求的代理教師,學校在首次聘用後,可以再續聘2次,亦即每1位代理教師最多隻能聘用到第3年,此部分仍使教師應聘意願不高。

教育局強調,爲留住代理教師,學校教評會考覈機制,讓優秀且已經在學校服務的代理老師能留校,不只能減輕行政負擔、也減少代理老師的高流動率,更能激勵代理老師的留任意願並提高教學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