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毒駕 唾液快篩最快本月上路

刑事局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採購試劑測試使用方式,最快本月上路打擊毒駕。記者李奕昕/攝影

國內毒駕問題日益嚴重,今年至九月全國查獲五四六八件,已是去年全年查獲量二倍:警政署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交通部上月配合預告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將會銜內政部發布,最快本月上路執法。

刑事局統計,毒駕前年移送二六七件,去年查獲二六一九件、移送一九九一件,今年至九月已查獲五四六八件,成長速度驚人。聯合報六月報導毒駕執法困境後,警政署推動唾液毒品快篩試劑執法。

刑事局蒐集國外作法,研究可行性後,正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攔查車輛或處理車禍,發現疑似毒品或施用器具,或有行駛不穩及駕駛未飲酒卻有施用毒品徵狀,應使用試劑。檢測呈陽性反應,依道交條例舉發處罰鍰、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一至二年、牌照二年;駕駛拒測舉發處十八萬元、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吊扣牌照二年。

駕駛經檢測陽性或拒測,警方應取得駕駛同意採集尿液送驗,若尿液檢驗報告有毒品濃度數值,依法函送;如駕駛不配合,請示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核發鑑定許可書,視許可在警察機關採尿或送醫導尿。

爲避免執法過當、侵犯人權疑慮,刑事局規定比照酒測執行道路稽查作法,不得無差別使用,若未發現毒品或施用器具,應觀察駕駛有無注意力不集中、情緒不穩、視聽幻覺或發抖等可能施用毒品徵狀,依比例原則判斷。

目前全國警方共向美國兩家廠商採購試劑一萬二五四五劑,可檢測海洛因、安非他命、大麻、K他命、「喪屍煙彈」依託咪酯類、卡西酮、苯二氮平共七種毒品反應,涵蓋臺灣常見毒品。

臺北市警方上月協助測試,廿案的快篩與驗尿結果均相符;刑事局辦理教育訓練,調訓各地交通、刑事警察大隊及鑑識相關人員,講解試劑使用流程及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