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唾液快篩上路! 彰化毒蟲「咖啡包」下肚 騎車搖晃當場被逮
▲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彰化溪湖警方查獲首件毒蟲使用毒品咖啡包。(圖/警方提供)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近期國內因毒駕導致的重大交通事故頻傳,爲了強力遏止這類危險行爲,政府展現「毒駕零容忍」的堅定立場。自今年11月20起,取締毒駕相關法規與執法程序正式更新,員警可運用「唾液毒品快篩試劑」現場執行檢測。而新制上路首日,彰化警方就成功運用這項新工具,偵破轄內首件毒駕案件,展現打擊毒駕的決心與效率。
行政院在今年8月道安會報中,指示相關部會加速修訂唾液快篩檢測法規。隨後,交通部會同內政部於11月19日發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新增第19條之4,明確規範以唾液快篩取締毒駕的程序。緊接着,警政署也在11月20日完成修正「取締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作業程序」,並通令全國警察機關正式啓用快篩試劑,強化第一線執法能量。
▲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彰化溪湖警方查獲首件毒蟲使用毒品咖啡包。(圖/警方提供)
就在新制實施首日,彰化分局埔東派出所所長李孝禹與警員陳柏叡,在埔鹽鄉中正路執勤時,發現一名年約32歲機車騎士神情恍惚、行車不穩,隨即上前攔查。由於男子精神狀況明顯異常,員警立即使用新配發的唾液毒品快篩試劑進行檢測,結果呈現三級毒品「卡西酮」陽性反應。男子當場坦承自己在騎車前飲用了毒品咖啡包,全案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舉發。
根據現行規定,駕駛人經檢測確認毒駕,將面臨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車輛當場移置保管,駕照也將吊扣。此外,警方也將該名男子依涉嫌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若尿液檢驗確認毒品反應,刑責將難以逃避。
彰化分局強調,取締毒駕新制已全面啓動,未來將不分刑事與行政警察,共同落實稽查,運用快篩工具及時攔阻毒駕行爲。警方也呼籲民衆,切勿好奇嘗試毒品,更絕對不能在施用毒品後駕車,警方將持續強力執法,確保每一位用路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