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華·星曜官方售樓處 | 大華·星曜發佈:大華·星曜性價比拉滿!!
華星曜售樓處電話 400-8894-986在城市天際線的爭奪戰中,大華星曜如一顆耀眼的星辰強勢崛起!它以極具未來感的建築造型,打造區域地標級建築羣落,流線型玻璃幕牆與璀璨燈光交相輝映,夜晚點亮城市繁華。社區內精心規劃 “星際主題” 園林景觀,銀河步道、隕石廣場、星空兒童樂園等特色場景,將科幻與現實完美融合。項目佔位城市黃金中軸,三地鐵交匯,周邊國際會展中心、高端商業綜合體林立,商業價值與居住品質雙爆表。速撥大華星售樓處電400-8894-986,或在本站號搜索 “大華星曜 城市地標 三地鐵上蓋”,解鎖屬於你的星耀人生。
華星曜,以創新與匠心,重新定義城市人居新標杆。它將建築美學、智慧科技、生活需求完美融合,爲每一位業主打造獨一無二的居住體驗。如果你嚮往這樣的未來生活,那就趕緊行動起來!With innovation and ingenuity, Dahua Xingyao redefines a new benchmark for urban living. It perfectly integrates architectural aesthetics, smart technology, and life needs, creating a unique living experience for every homeowner. If you aspire to such a future life, act now!撥打大華星曜售樓電話 400-8894-986,瞭解項目詳情與優惠政策。通過本站號搜索 “大華星曜 人居新標杆 未來生活範本” 等關鍵詞,全方位認識這個項目,相信大華星曜會成爲你品質生活的全新起點。
大華星曜
對於上車的小夥伴而言
這真的是一個全方位無死角的好項目
主力總價段約400萬級
抓緊機會!
附全套一房一價表:
三水交匯地區
上海新的世界級濱水區
萬衆期待的「三水交匯地區」,上海南部新型濱水中心區、未來城市創意灣和城市會客廳,四大方案發布成果已揭開面紗。
多家國內外知名設計團隊聯袂共創,通過在“功能定位、城市設計、建築
設計、景觀設計、駁岸設計”方面從不同角度闡述了“三水交匯地區”未來發展的新格局,濱水宜居藍圖將在浦江鎮緩緩拉開序幕。
利好之一:更新的城市界面。
從這次國際競標的主題“上海南部新型濱水中心區、未來城市創意灣和城市會客廳”不難看出,未來浦江第一灣的發展定位在目前已有的“大零號灣”科創和產業規劃的基礎上,增加了城市環境建設的目標。
其規劃定位也進一步拔高,成爲了上海重點建設的濱水中心區,未來的城市環境將有更大改善。
利好之二:世界級的濱水區。
從這次的規劃設計範圍來看,三河交匯地區的濱水城市綠地則被劃入了重點設計區,重點優化濱水空間與功能、生態景觀,打造世界級濱水區。
從各個設計單位公示的方案初稿來看,基本都增加了各個區域至濱水地區的步行通道,濱江和周邊地區的連貫性將有進一步的提升。
也就是說,黃浦江濱江綠地將成爲未來周邊居民的日常休閒場所。
而其中,浦江總綠地面積約773萬㎡,包括1處城市公園、10處地區公園和120餘處社區公園,達到社區綠化全覆蓋。
再加上黃浦江濱江綠地的加持,這裡的居住環境,稱得上是滬上拔尖。
利好之三:一體化的浦江第一灣。
此次的國際方案徵集提出了一個新的設想,在大治河、金匯港兩岸,即浦江鎮、金匯、西渡3個片區之間新建一個超大的步行橋,讓這3個市級的公共綠地相互貫通。
可以說這個設想一旦落成,其景觀效果將不亞於世博公園的雙子山和過江纜車,成爲黃浦江上又一個具有地標意義的大型景觀節點。
利好之四:比肩張江的磅礴產業。
從本質上講,房價是由生產力決定的,跟着先進生產力買房,纔是順勢而爲。
尤其是紫竹PLUS版的大零號灣。
它底子很厚,既有交大、華師大兩所985大學做後盾,更有紫竹園區,以微軟、英特爾、可口可樂、印孚瑟斯、中國商飛、中廣核集團、東軟軟件、中航工業爲代表的世界500強早已進駐。
根據規劃,在2035年大零號灣將形成萬億市值的高新技術企業集羣,成爲上海科創中心重要策源地。入駐100+五百強企業,引進約80萬高端人才
可以預見大零號灣未來將有海量的高校老師、生物醫藥、航空航天等高精尖人才
那鑑於閔行較高的房價,這部分置業、租賃需求勢必大部分外溢
而同爲閔行、同爲三河交匯地區的浦江、目前聯動價僅約4.3萬/㎡的大華星曜就是千億產業區大零號灣外溢的首選。
在加上上海濱江1.0和2.0人才的外溢。
這裡,承接了整個三河交匯地區更大的未來,是永葆青春的黃浦江沿岸中,更具未來空間的潛力板塊。
黃浦江畔的閔行軌交盤
毗鄰萬達,BRT+浦江線直通前灘
除了潛力之外,大華星曜現有地段+配套,在上海同級別新房中,也稱得上是佼佼者。
首先,地段方面。
放眼整個閔行,4字頭單價的新盤只有大華星曜。
如果再把目光聚焦到五大新城,大家都知道近期要上市33個新盤,其中嘉定、青浦的樓盤普遍要賣到4.5萬/㎡以上,松江新城的價格更是達到了6萬均價
而從近些年的兌現能力,釋放的勢能看,閔行明顯要強於嘉青松。而且從離市區的距離看,也是浦江更近
所以,這片區域不受限價影響的二手次新房,如今都已步入6萬+的時代。
其次,配套方面。
商業上,項目距離萬達廣場直線距離不超500米。周邊更有約15萬方山鋼·和潤生活廣場
軌交上,有兩條,從大華星曜出發,Brt1站換乘8號線直達前灘,匯臻路站也在不遠處。
教育上,2公里範圍內還有6所學校,幼兒園到高中各年齡段一應俱全。
其中,與上師大附屬中學閔行實驗學校僅一路之隔。
周邊閔浦小學、尚師初中、七寶中學浦江分校等K12教育資源環伺。
特別提示:項目周邊學校等教育資源的介紹僅爲提供相關信息參考,開發商不對項目交房後所屬學區、學校做任何承諾,教育資源分配或學校/學區劃分以及學校的具體招生規則等請以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教育機構公開的最新信息爲準。
另外,項目距離國家級4A級旅遊景區浦江郊野公園也僅約2.5公里。
實話講,這樣的配套水準,真的只能在6萬+以上的置業地看到。
出則繁華入則靜謐的森氧藝境城市社區
首開約89-135㎡3-4房
產品方面,大華星曜項目所在的位置,可謂是天賦異稟。
整個項目擁有四重景觀優勢,分別是江景、湖景、河景以及城景。
100年前,福斯特用傳世著作《看得見風景的房間》闡釋了一條價值真理:窗外的風景,決定了房子的價值,也象徵了業主的身份與地位!
在上海這座現代化如此完善的城市中,約341萬起就擁有如此景觀的新房,也只有大華星曜一盤了。
另外,項目還打造了一縱兩橫森氧藝境城市社區,其中涵蓋了約400米無界寬景自然藝術軸、約460米流動的江之界森林界面以及約240米社區街心煥活軸。
整個社區內外,真正詮釋了入則靜謐出則繁華的生活狀態。
產品方面,項目將推出建面約89-135㎡3-4房,聯動價約4.3萬/㎡!
值得一提的是,項目分爲毛坯與精裝兩種產品。
其中,精裝產品的要求在拿地時就已經規定,精裝標準不低於3000元/㎡。
要知道,虹橋前灣均價約6.95萬/㎡的新房也是這個精裝要求。
而毛坯產品的價格則非常讓人期待,或許約300萬左右就能上車黃浦江沿岸的3房房源,如何能讓人拒絕。
另外,項目均是一梯兩戶的設計,一方面很大程度的保護了業主的隱私。而另外一方面,這會讓項目戶型的得房率天然高於其他項目。
最新戶型圖如下:
建面約89㎡戶型,三開間朝南,並且全臥室帶飄窗,室內的採光、視野以及空間延展性都非常出色。
值得一提的是,室內沒有任何的走廊和拐角,在加上一梯兩戶帶來的高得房率。
所以雖然是約89㎡的緊湊型3房,但這個戶型還是有空間做了一個1.5衛的設計,保證了主人的私密空間,也避免了早高峰用廁的尷尬。
建面約99㎡3房2衛是項目的主力戶型。
四開間朝南,大橫廳的設計,讓這個戶型有着不亞於寬綽大三房的尺度感和採光面,再加上寬景陽臺的設計,這個戶型的居住舒適度在同面積段戶型中,稱得上出類拔萃了。
另外,3房2衛5飄窗的設計,保證了主人的私密空間,也保證了室內的收納空間。
建面約120㎡的產品,市面上大多都是3房,但大華星曜做了4房的設計,實用性非常出色。
建面約135㎡4房,五開間朝南。並且還有一個靈動空間,不管是把他打造成孩子的娛樂天地還是女主人的瑜伽室都是極好的選擇,賦予生活更大的可能性。
並且4房中3房朝南,這個南向採光度實在是優秀,非常適合一步到位的改善家庭。
當樓盤爛尾、交付遙遙無期,購房者往往在“繼續還貸”與“退房止損”之間進退維谷。“即使贏了官司,短時間內也拿不到房子和錢,還有必要起訴嗎?”像李粒(化名)這樣擔心“錢房兩空”而猶豫是否通過訴訟“脫身”的爛尾樓購房者不在少數。
近日,江蘇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一起判決,爲這類兩難困境提供了重要參照。案例顯示,開發商逾期未交房,不僅需返還購房者首付款和已償還的貸款、利息,後續剩餘貸款本息也由開發商承擔。
該判決迅速在社交平臺引發熱議。相較過去不少購房者在樓盤爛尾後不僅拿不到違約賠償,甚至因“停貸斷供”反遭銀行起訴,此案明確由開發商承擔首付及貸款責任,被不少法律界人士認爲是貫徹了“誰違約誰擔責”的原則。
“該案例具有典型性,對於保護購房者權益、防範房企轉嫁風險等都具有啓發意義。”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向中國新聞週刊分析稱,其創新點在於,打破了以往購房者退房後仍需承擔貸款償還責任的慣例,也避免了購房者既未取得房屋又需承擔貸款償還責任的不公平現象。
2022年7月31日,武漢,被稱爲“最高學歷樓盤”的綠地光谷星河繪項目工地爛尾停工。圖/視覺中國
退房退款
2020年11月,柏某、楊某娟與江蘇連雲港某開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該公司開發的房屋。與此同時,楊某娟作爲借款人,柏某與開發商作爲共同保證人,與某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按約定,銀行直接將貸款資金劃撥至開發商賬戶。
後因開發商遲遲未交付,柏某與楊某娟訴至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並返還已支付的首付款及已償還的貸款本息,法院予以支持。
將房屋返還開發商後,雙方口頭約定由開發商繼續償還剩餘貸款。但開發商未履行,二人被迫代爲償還貸款。因就代償部分無法協商一致,兩人再次訴至法院,請求解除《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並要求連雲港某開發公司償還已代付貸款39617.58元,同時繼續承擔剩餘貸款本息的償還義務。
審理該案的連雲港市贛榆區人民法院認爲,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解釋》)第二十條,若因購房合同無效、撤銷或解除,致使貸款合同目的無法實現,購房者可請求解除貸款合同,法院應予支持。鑑於柏某、楊某娟爲購房向銀行貸款,但因開發商違約導致購房合同解除,其取得房屋所有權的目的落空,解除貸款合同於法有據。最終法院判決解除《個人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並判令開發商返還兩人已還貸款及利息,同時承擔剩餘貸款本息的償還責任。
嚴躍進指出,購房與貸款雖爲兩項交易,現實中一旦項目爛尾,即便購房合同解除,貸款合同仍被銀行強制履行,由此出現部分地區業主因停貸被起訴的情況。該案例保障了購房者退房、退首付款及利息及解除貸款償還責任的三重權益,有助於緩解購房者經濟壓力,更好地激活其二次購房消費需求。“此外,有關償還貸款的責任轉移到開發商身上,更好地實現了權責利對等的關係,反過來鞭策開發商做好保交付工作。”
同案不同判
在期房按揭交易中,購房者通常簽署兩份合同:一份是與開發商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另一份則是與銀行簽署的《按揭貸款合同》。一旦樓盤爛尾,選擇“脫身”的購房者必須解除這兩份合同。
三年前,林綺(化名)以每平方米1萬元的價格在河南鄭州購買了一套總價逾90萬元的期房,首付28萬元,並向銀行貸款65萬元。然而,項目逾期交付超過兩年。其間,開發商失聯,房價也腰斬至單價5000元。
面對“繼續還貸如填無底洞,不還貸款則徵信受損”的局面,林綺翻閱了大量判例,認爲主動放棄首付款和已還貸款,或許能增加法院支持解除合同的可能性。最終,她選擇放棄28萬元首付款及已償還的10萬元月供,將開發商與銀行一併起訴至法院。“這相當於斷臂求生。”她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
最終,一審法院支持解除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判定剩餘貸款由開發商承擔。銀行不服上訴,主張“房屋合同的履行風險不應由銀行承擔”,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北京京雲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偉婷代理過某爛尾項目30餘戶業主的退房案件。她告訴中國新聞週刊,是否起訴需結合項目實際情況,權衡損失與風險。部分項目在業主持續推動下復工建設完成,最終交付。但也有業主在審視項目建設程度、周邊配套滯後、房價明顯下跌等因素後發現房屋交付時間遙遙無期,損失不斷擴大,首付款加已償貸款本息的總額,足以在市場上再購置一套房產。在這種情況下,退房反而是更爲理性的決策。“當然,這意味着要承受首付款和已償貸款本金利息可能無法追回的風險。”她補充道。
事實上,通過訴訟實現退房退款並不簡單。
首先是立案難。北京金訴律師事務所主任王玉臣對中國新聞週刊表示,“保交樓”政策下,部分地區的法院甚至會出現不予立案的情況。李粒就遭遇此類情況。據媒體公開報道,河南駐馬店一樓盤因納入“保交樓”名單,當地法院長期未予受理,最終在相關部門督促下以簡易程序立案。
即便成功立案,購房者還將經歷冗長複雜的法律程序。王玉臣指出,如果選擇退房,購房人需先通過訴訟解除合同,若開發商拒不配合,可能涉及多輪執行程序,訴訟週期長、成本高。
進入訴訟後,爭議的焦點,集中於對合同解除條件的認定。民法典規定了合同法定解除的五種情形,其核心是基於合同目的是否實現。同時,第562條也明確了約定解除,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中國新聞週刊檢索裁判文書發現,法院的裁判思路並不一致,有法院支持“約定解除”。例如,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於2023年6月發佈的民事判決書顯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雙方約定“延期交房”作爲合同解除的事由,因開發商超過約定的60天期限尚未交房,法院支持購房者行使合同解除權。
但也有法院基於同樣的約定解除事由,引入政策考量,作出不同判斷。雲南省高院在今年5月發佈的一則裁定中指出,雖然購房合同約定逾期180天可解除,但案涉項目在“保交樓”紓困資金的支持下,已經完成主體建設並裝修完畢,房屋有望交付,合同目的實現的條件已經基本具備,故本着維護交易穩定的原則,同時爲了避免出現購房人“既得不到房又得不到錢”的局面,維持一審未予解除買賣合同的判決。
“一些法院常將‘合同目的是否實現’作爲裁判核心,忽視了購房合同中原本約定的解除條款,甚至混淆了‘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的界限,這在邏輯上存在衝突。”楊偉婷強調,所謂“保交樓”政策,實爲政府對開發商融資的支持措施,主要是便利銀行放貸,並不構成法律層面上開發商必須履行交付義務的依據。因此,部分法院以“保交樓”爲由,駁回業主解除合同的請求的判決邏輯,並非基於合同約定或事實證據裁判,而是受政策口徑影響。
她還指出,有開發商未能如期交房也沒有正式通知延期,且以疫情、大氣污染等不可抗力爲停工理由,法院在處理時一般予以一定採納。因此,購房者需要更爲全面的舉證,例如重點核實項目基本情況、土地規劃及驗收手續,收集銷售過程相關文件,如預售方案等,對業主就無法交付的原因、開發商的違約責任以及判定合同解除條件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解除購房合同後,能否同步解除貸款合同,是購房者能否真正擺脫爛尾樓的關鍵。
王玉臣指出,買賣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解除的依據是《解釋》第二十條。此外,第二十一條第二款還明確,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但中國新聞週刊發現,關於“剩餘貸款由誰承擔”的裁判也存在分歧。有法院將購房與貸款視爲獨立合同,判決購房者仍應繼續還貸;也有法院採納“關聯合同”邏輯,判定開發商應承擔剩餘貸款償還責任。
此外,還有法院根據貸款合同解除的節點來劃分開發商與購房者的還款責任。例如,河南省新縣人民法院在2021年的一起判決顯示,貸款合同解除前,相應貸款本金及利息由購房者承擔;貸款合同解除後,剩餘貸款由開發商承擔。
對此,楊偉婷建議,購房者在提起民事訴訟時,務必要將銀行列爲第三人,要求解除購房與貸款合同,開發商返還已支付的首付款、利息、違約責任以及已經償還的本金、利息,未償還的貸款本息由銀行和開發商之間自行結算,這樣在判決解除後則無須繼續支付銀行貸款本息。
執行困局
法院判令解除合同、開發商承擔責任,勝訴後,購房者真的“脫身”了嗎?
王玉臣指出,購房人成功退房並追回款項的可能性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開發商的資產狀況。若開發商名下的資產、持有的土地、未售房產等足額覆蓋債務,購房人回款可能性略高一些;若開發商的資金狀況不佳,購房人能夠追回款項的可能性較小。
楊偉婷也坦言,代理的相關案件目前處於執行階段,但執行存在較大障礙。監管賬戶內確有資金,但被凍結,尚未撥付給購房人。她提到,當事人最初的核心訴求是貸款免還,願意接受首付款及已還本金本息的部分損失,剩餘部分則採取追償方式。但現實是,未售房產及土地等資產須項目完工後方可處置,執行週期長、過程複雜。
嚴躍進也強調,一旦合同解除,購房人與開發商的法律關係即轉化爲清晰的債權債務關係,開發商應退還購房款並支付利息。今後如恢復銷售、變賣資產或有新資金流入,理應優先清償購房者,而非金融機構、建築商或其他債權人。“這不僅是一種法律責任,也是一種對購房者的基本權益保障。”
事實上,最高人民法院早在《關於商品房消費者權利保護問題的批覆》中已明確,在房屋無法交付且無交付可能的情況下,商品房消費者主張價款返還請求權優先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抵押權以及其他債權。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所謂的“優先權”往往難以兌現。王玉臣指出,購房人的消息較爲滯後,往往在發現問題並開始維權時,開發商的其他債權人可能已經將資金執行,購房人即使有優先權,也會面臨無錢可執行的狀況。若進入破產程序,還將面臨資產處置週期長、清償率低等困難。
針對執行難問題,楊偉婷建議,儘早起訴並申請執行,同時積極與執行法官溝通,爭取在債權人序列中保持優先清償地位。
要真正保障購房人的權益,王玉臣認爲,關鍵在於制度層面的預防和補救機制。一方面,逐步推行現房銷售。提高預售門檻,最終過渡至“建成交付後銷售”模式。對於過渡期項目,可設定“預售與現房雙軌制”,若選擇預售,則需要以高保證金、嚴格的資金監管作爲門檻;若選擇現房銷售,則可以享受部分政策上的傾斜和優待,鼓勵開發商現房銷售。
另一方面,需強化預售資金的閉環監管。通過更爲嚴格、細緻的“分期放款”預售資金支付與建設節點嚴格綁定。同時,強化銀行監督預售資金的相關責任。若相關房款沒有轉入對應的監管賬戶中或銀行未履行監督義務導致項目資金被挪用,銀行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此外,對於監管不到位的政府部門,也應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應允許購房人直接對挪用資金的開發商關聯方如股東等直接起訴。”他還建議。
更現實的問題是如何避免房子徹底爛尾,從根本上和本質上解決購房者的住房問題。嚴躍進認爲,對於爛尾樓項目,推動復工交房應是優先選項。政府和相關部門應積極協調融資和施工,如提供融資支持、減免相關稅費等,確保項目能夠交付。對於那些確已進入退房退款流程的項目,應建立一個基本的償還次序,即“償還給購房者優於建築企業和施工方”。